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对外发布。文件提出,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四部门介绍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段永升出席发布会,并就加力支持企业设备更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和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政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支持范围、对消费市场的影响,加强产品标准制定和质量价格监管,以及如何推动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两新”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
4个多月以来,“两新”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的“四大行动”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设备更新拉动投资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7.3%,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8%,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1个百分点。
二是以旧换新激发消费活力。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家电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了3.1%,较去年同期增速加快了2.1个百分点。
三是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完善。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3160个智能化社区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全国机动车回收量达到307.4万辆,同比增长24.8%。
四是标准提升促进绿色转型。今明两年拟制修订的294项涉及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国家标准已经全部立项,其中设备能效、电动汽车等重点领域55项标准已经发布,其他都在推进和发布的过程中。这些数据说明,四个多月来“两新”工作确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通过调研等方式了解到,不少企业和群众希望中央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为落实好会议精神,推动“两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顺应各方呼声,研究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如何推动落实:
一是抓紧下达支持资金。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的1500亿元资金,以及首批已经审核通过的约500亿元支持设备更新项目的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就会下达。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会和有关部门一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组织新一批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审核,计划在8月底前,全部下达3000亿元左右“两新”资金。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研究制定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新”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全链条管理规定,压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真正地用于“两新”工作。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督促各地区严格管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对于骗补贴、套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及时开展督导和政策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督促指导,组织地方开展自查自评,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年底前,还会扎实开展加力支持“两新”政策的评估,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完善政策措施。
四是持续做好宣介引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及时宣介好具体的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两新”工作的关切。
支持企业进行设备更新的具体举措:
一是增规模。针对部分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这次拿出的规模,总量达到3000亿元左右,其中设备更新资金规模将近150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牵引和带动作用,从而支持更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
二是降门槛。针对工业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申报门槛较高、中小企业项目难以满足要求等问题,《若干措施》取消了“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要求,同时优化项目申报条件,让支持政策惠及更多的中小企业。
三是扩范围。随着“两新”工作的深入推进,有关部门不断扩大支持范围,此次提出了将老旧电梯、能源电力等领域设备更新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下一步,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设备更新的支持范围作动态调整。
四是简流程。设备更新点多面广,一些项目单体规模较小,资金下达流程相对较为复杂。为进一步精准有效地给予资金支持,相关部门充分优化了具体办法和流程,将结合不同类型项目特点,综合采取“打捆申报、打捆下达”“地方审核、国家复核”等方式,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
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方面▼
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
支持内河客船10年以上、货船15年以上以及沿海客船15年以上、货船20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
●在报废基础上更新为燃油动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500—3200元/总吨予以补贴。
●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000—2200元/总吨予以补贴。
●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总吨予以补贴。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
●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
●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
●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基础上——
●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新增不超过6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并按现有规定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发挥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对符合《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各地区支持资金规模。各地区要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
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等规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但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分期据实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