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航运财税增收
日 期:2013-04-07
    近日,记者从钦州市航运税收座谈会上获悉,钦州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去年新出台的《钦州市促进交通运输业加快发展财政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航运财税增收。

    近年来,钦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但是,还存在着吨位界定不全、纳税时间集中等问题。

    为此,今年,钦州市在贯彻落实《钦州市促进交通运输业加快发展财政政策》中要根据运输企业在钦州市所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总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对新落户钦州市新企业达到标准的车辆和船舶给予财政补贴。其具体内容包括在去年6月1日以后新购买或者外地转户籍钦州市、并在钦州从事营运业务和开票结算的船舶,船舶载重吨达到3000顿以上的,按载重吨给予6元/吨的一次性奖励,其在钦州市注册的海运企业,注册当年,在钦州市汇缴入库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达到50万元以上(含)的,按地方财政分享所得的80%给与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和实施办法由交通运输企业自行到钦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来源: 钦州日报 记者 罗新云 李晓云 
本栏目由 中华航运网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 合办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及转载
©2001-2015 WWW.CHINESESHIPPING.COM.CN 沪ICP证B2-200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