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振内河航运 鼓励外资进入
日 期:2012-11-02
作为长江流经里程最长的内陆省份,江河纵横的湖北决定发力水运建设。
日前,一部名为《湖北省水路交通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地方法规,进入审议阶段。它将成为湖北提振其内河航运的纲领性文件。
《条例》共有58条,对发展规划、港航投资、港口岸线、航道保护、水上交通安全等方面均做出全新的制度设计。
“高油价已经成为常态”,一位业内专家指出。
考虑到低成本这一先天优势,“长江沿岸的省份都已经看到发展水运的重要性”。
“跟其它运输方式相比,水运的成本最低,只有陆运的十分之一”,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张培林认为,在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下,湖北重提发力水运可谓迫不得已。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尤习贵称,目前,湖北水路交通运输面临着航道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重电轻航、桥梁碍航等问题日趋严重,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
张培林认为,“根本问题就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一份来自湖北省港航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整个“六五”时期,湖北的港航建设投资为3550万元;“十五”期间,湖北完成港航建设投资也仅11亿元;“十一五”期间,湖北在这一领域的投资不过百余亿。
2011年,湖北省十次党代会作出充分开发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推进汉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战略决策。
据湖北省港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该省在水运建设方面的投资预计达402亿元。
按规划,到2020年,湖北拥有的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将达到1865公里,港口年吞吐能力达到5亿吨,集装箱年吞吐能力达到800万标箱,全面建成长江-汉江运河-汉江1000吨级航道圈,真正完成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的转身。
和许多地方处境相仿,资金不足一直是湖北发展水运的最大障碍。
中国航海学会内河航运开发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庆年告诉本报称,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航道和港口的公益属性导致无法吸引社会投资,“不同等级的航道由不同的主体来投资,但绝大部分都是政府行为”。
对此,湖北决定向前迈出一大步。
根据《条例》,湖北将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政府投资公益性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港口,并借鉴其他省市港口建设经验规定了港口建设特许经营”。
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方面,湖北亦提出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进入水运领域,“航道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鼓励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在港口建设方面,《条例》明确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采取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建设公用港区,“建成后的公用港区可采用租赁、合资、合股等方式经营”。
这是一块庞大的市场蛋糕。据长江航务管理局预测,2020年,长江干线(含江海直达)货运量将达到8亿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晓杰
日前,一部名为《湖北省水路交通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地方法规,进入审议阶段。它将成为湖北提振其内河航运的纲领性文件。
《条例》共有58条,对发展规划、港航投资、港口岸线、航道保护、水上交通安全等方面均做出全新的制度设计。
“高油价已经成为常态”,一位业内专家指出。
考虑到低成本这一先天优势,“长江沿岸的省份都已经看到发展水运的重要性”。
“跟其它运输方式相比,水运的成本最低,只有陆运的十分之一”,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教授张培林认为,在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下,湖北重提发力水运可谓迫不得已。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尤习贵称,目前,湖北水路交通运输面临着航道保护力度不够的问题,重电轻航、桥梁碍航等问题日趋严重,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
张培林认为,“根本问题就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一份来自湖北省港航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整个“六五”时期,湖北的港航建设投资为3550万元;“十五”期间,湖北完成港航建设投资也仅11亿元;“十一五”期间,湖北在这一领域的投资不过百余亿。
2011年,湖北省十次党代会作出充分开发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推进汉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战略决策。
据湖北省港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该省在水运建设方面的投资预计达402亿元。
按规划,到2020年,湖北拥有的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将达到1865公里,港口年吞吐能力达到5亿吨,集装箱年吞吐能力达到800万标箱,全面建成长江-汉江运河-汉江1000吨级航道圈,真正完成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的转身。
和许多地方处境相仿,资金不足一直是湖北发展水运的最大障碍。
中国航海学会内河航运开发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庆年告诉本报称,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航道和港口的公益属性导致无法吸引社会投资,“不同等级的航道由不同的主体来投资,但绝大部分都是政府行为”。
对此,湖北决定向前迈出一大步。
根据《条例》,湖北将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政府投资公益性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港口,并借鉴其他省市港口建设经验规定了港口建设特许经营”。
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方面,湖北亦提出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进入水运领域,“航道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鼓励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在港口建设方面,《条例》明确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采取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建设公用港区,“建成后的公用港区可采用租赁、合资、合股等方式经营”。
这是一块庞大的市场蛋糕。据长江航务管理局预测,2020年,长江干线(含江海直达)货运量将达到8亿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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