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下周举行
将继续审议相关法规草案,黄莉新主持主任会议
12月25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30日至3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草案)》《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关于《〈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研究意见报告以及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能级情况的报告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府、市高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关于2024年度本市司法机关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对有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报告、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情况报告等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以及关于2024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和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建议名单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宗明、陈靖出席会议。(记者 王闲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