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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在沪签署《关于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

  11月15日,受武汉海事法院院党组委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骞一行前往上海走访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并开展座谈,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签署《关于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

  会上,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春风对申骞副院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协会40年来的发展成就。他强调,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协会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协会始终坚持互助共赢的发展理念,愿以此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双方交流合作,在船舶司法扣押即时担保放船、海事诉讼涉外送达等关键领域增进沟通,实现优势共享,为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申骞介绍了武汉海事法院自1984年建院以来的相关情况,回顾了武汉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在涉外海事审判领域沟通交流与合作的事例,对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在扶持我国保赔业务、发展我国航运事业、扩大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突出作用表示高度赞赏,指出此次签署备忘录是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海事司法机关和航运界的相互支持和良性互动,双方以合作备忘录为基础,建立相关工作联络机制,将开启协作配合、互动交流的新常态,共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随后,申骞、宋春风代表双方签署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武汉海事法院和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将在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推进海事多元解纷及加强海事业务交流三个方面开展合作,双方还将通过船舶司法扣押解除创新机制,进一步优化协会会员船舶被扣押后提供担保、解除扣押的流程,实现为所涉船东提供无间隙、零“时差”的解扣放船服务,保障航运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副总经理刘宇彤、理赔委员会主任周佑生,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庭长潘晓帆、立案监督庭负责人袁溥等参加座谈并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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