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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启动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

  近日,为切实保障进博会期间空气质量优良,上海海事局根据《上海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的总体部署,正式启动了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一系列严格措施,有效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

  根据整治活动要求,所有使用标准硫含量燃油的海船(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在进入沿海排放控制区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m/m的燃油;而在进入内河排放控制区时,则必须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m/m的燃油。对于内河船,大型内河船和江海直达船舶需使用符合新修订的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的燃油,其他内河船则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硫含量不大于10ppm)。活动还鼓励船舶采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船载蓄电装置或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以满足更为严格的船舶排放控制要求。同时,《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以确保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针对运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等货物的船舶,上海海事局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类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封闭或其他防护措施,以防止有害物质泄露。在装卸、过驳作业过程中,作业双方还需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气体、抑制扬尘,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与清洁。

  为促进船舶岸电系统的使用,上海海事局还规定,具有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液货船除外),在本港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停泊超过3小时,且不使用其他等效替代措施的,应使用岸电。船舶可通过“沪上岸电”微信小程序便捷地操作使用岸电,进一步降低船舶靠港期间的碳排放。

  全媒记者 黄玲 通讯员 张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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