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党英杰22日表示,到目前为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累计注册用户已经达到了330万余家,日申报业务量达到1000万票,货物、舱单和运输工具这三项主要业务应用率都达到了百分之百。
7月2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党英杰介绍《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新办2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有记者问:目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拓展“单一窗口”功能?
党英杰回应称,这次的《实施意见》对“单一窗口”的下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求。近几年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是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基本实现了口岸执法服务功能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单一窗口”已经实现了与25个口岸管理部门总对总的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建成上线了16大基本服务功能,可以提供600多项服务事项,服务覆盖全国所有口岸和各类特殊区域,惠及进出口各类企业,基本上满足了企业通过一个平台“一站式”办理进出口外贸相关业务的需求。企业使用“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是免费的,普惠服务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党英杰介绍,特别是今年以来,海关总署针对疫情防控及时推出了防疫物资通关申报统计、社会团体防控物资捐赠通关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助力企业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发挥“单一窗口”全流程线上业务办理优势,帮助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向各部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企业办事的“零接触”、货物通关的“零延时”、系统运行的“零故障”,有力维护和保障了正常的通关秩序。
第二,口岸各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一窗口”实现了信息交换共享,这几年累计交换业务数据超过31亿条,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刚才提到的40种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联网核查也是依托“单一窗口”来实现的,其中有10个部委的18种证件是通过“单一窗口”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
推动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创新改革,促进船舶转港数据共享复用功能,使船舶进港数据申报过程由原来的一小时减少到最短5分钟。在部分地区开展了海关查验信息的推送试点,有效提高了海关查验的准备工作效率。在“单一窗口”上还实现了出口退税“一站式”快捷办理,累计服务企业4400多家,退税额达到104亿元人民币。推出了报关单、税单自助打印以及货物运抵报告状态订阅推送等创新实用功能,进一步便利企业,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第三,向贸易服务拓展延伸功能,逐步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这其中主要是包括跟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合作,依托“单一窗口”创新了“外贸+金融”模式,推出在线国际结算、融资贷款关税保证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服务,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此项业务试点以来,累计服务企业13万余家,处理国际结算67亿美元,融资贷款合同金额达到163.2亿元人民币,出口信用保险单是5.98万张。另外,大力推进了跟港口、机场、场站、码头等物流节点的对接和信息双向交互试点,促进相关物流单证能够电子化流转以及线上办理。
党英杰指出,到目前为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累计注册用户已经达到了330万余家,日申报业务量达到1000万票,货物、舱单和运输工具这三项主要业务应用率都达到了百分之百。
党英杰表示,下一步,根据这次《实施意见》的要求,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拓展“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进行拓展,依托“单一窗口”实现口岸收费标准公开、在线查询、在线缴费,方便企业自主选择、阳光收费,利用市场机制来推进降费提效。
在单证方面,除了涉密等特殊情况之外,来推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原则上全部都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一窗通办。加快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发挥“单一窗口”数据汇聚优势,支持国际贸易全链条相关产业发展,开展跟境外“单一窗口”设施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和民航、港口、铁路、公路等行业机构的对接,为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