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家航运单位参与游船将播廉政广告
日 期:2013-07-01

  日前,上海市检察院、虹口区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航运单位签署《联合开展预防腐败公益宣传工作协议》,本市廉政公益广告继进入机场、地铁、商务楼宇、商业中心后,正式“进码头、进轮渡、上邮轮、上游船”。

  根据协议,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候船大厅、浦江轮渡候船大厅,船长系列、强生系列等12艘大型浦江游船,中日班轮新鉴真号、苏州号及浦江轮渡的客舱、船体的电子屏将滚动播出市检察院制作、提供的廉政公益宣传片,平面宣传栏将定期张贴廉政公益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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