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局强化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管
日 期:2013-05-30
为保障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船舶运输安全,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程序指导意见》,九江港区海事处姚港办事处强化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监管。

5月29日上午,港区姚港办事处执法人员深入九江城西集装箱码头,对九江长江货代申报的提单号NKHG000106,箱号ECMU176923,拟出口至美国纽约的集装箱实施开箱检查。通过现场开箱详细核对申报单证,检查实际装箱内容是否与申报单一致;包装形式是否符合《国际危规》/《国内危规》的要求并与申报的包装形式相符;包装是否按规定显示危险货物标志和标记;危险货物包件堆码是否正确;危险货物包件衬垫、加固是否合理;箱内是否装有互不相容的物质;不同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隔离要求;装入箱内的危险货物如需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是否已经采取。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现场督促代理及装箱单位予以整改。

自5月20日,对九江港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申报管理工作,由局监管处移交港区姚港办事处,处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办事处严格申报管理,强化现场监管,优质服务港口外向型经济。姚港办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危险货物集装箱申报监管相关海事业务知识,严格申报、强化现场监管。截至5月29日共受理10笔九江港出口危险货物集装箱申报业务,现场开展2次开箱检查,为九江口岸集装箱出口运输提供了安全、便利的优质海事服务。

来源:长江海事局 
本栏目由 中华航运网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 合办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及转载
©2001-2015 WWW.CHINESESHIPPING.COM.CN 沪ICP证B2-200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