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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方协同共促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2月28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新《仲裁法》)即将正式施行之际,“推进新《仲裁法》实施 支持临时仲裁发展”系列活动在上海海事法院举行,活动旨在落实新法确立的临时仲裁制度,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能级提升。

  据悉,新《仲裁法》于2025年9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正式确立临时仲裁制度。上海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升临时仲裁服务能级”。上海法院秉持“仲裁友好”司法理念,已将支持临时仲裁等新制度落地纳入《上海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6年)》。

  活动中,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仲裁协会签署《协同推进海事诉讼与临时仲裁衔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确立“法院引导、协会支持、当事人选择”的新协同模式,以航运保险纠纷为先行探索领域,拓展临时仲裁应用场景。上海海事法院同时发布《关于“特别仲裁”司法案件的立案申请指引》,为当事人提供清晰立案指引。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发布《支持海事临时仲裁发展 优化航运保险理赔服务合作倡议》,支持将航运保险纠纷作为先行试点领域,引导争议方运用临时仲裁机制。

  与会各方表示,将以新《仲裁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与仲裁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高效的海事纠纷解决路径,助力上海加快建成全球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和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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