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工信、自然资源、能源、邮政、电网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7年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达到50万千瓦左右。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
《方案》提出5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以公路水路交能融合典型场景为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当前清洁能源开发困难堵点、提高清洁能源服务保障能力。一是统筹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协同开发利用。推动规划衔接与要素保障,创新开发模式与场景,依法依规保障用地需求,鼓励在交通项目前期纳入清洁能源设计,实现同步谋划、设计、施工,支持跨区县新能源项目打包备案后统一办理电网接入。二是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公路、港口、枢纽、铁路、邮政等领域清洁能源利用,重点发展光储充一体化、建筑光伏一体化等项目,助力光伏与储能产业发展。三是促进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增强能源系统弹性与应急能力,支持开展车网互动试点,聚合交通沿线光伏、风电、储能等资源建设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四是提高交通运输清洁能源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充换电服务,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停车位50%的比例配建快充桩或预留接口;推广车船共用换储充岸电设施,继续实施新能源船舶过闸、靠泊激励。五是完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支持政策。鼓励能源企业参与投资运营,探索多元投融资模式。对存量负荷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配置储能满足并网要求;新增负荷自发自用项目不受接入容量限制。强化标准、绿电消纳与试点示范支持。
全媒记者 石孟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