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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上海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上海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上海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上海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物流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以服务新质生产力和保障美好生活为出发点,着力提升交通物流协同效率与服务质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降本提质增效顶层设计

  到2027年,本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12%以下。航运国际化发展与国际物流竞争力显著提高,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突破5200万标准箱,水路货运周转量较2023年增长8%左右,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交通物流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交通基础设施联网补网强链深入推进,城市生产生活和物资配送水平显著提升。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公铁联运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多式联运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转型,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物流企业逐步形成。

  二、完善综合货运枢纽布局建设

  (一)加快通道沿线和重要节点骨干物流枢纽建设。依托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支撑形成综合货运枢纽集群。加快推进上海东站建设,为空铁联运模式创造条件。升级芦潮港中心站铁路枢纽,提升场站作业能力。支持建设中欧班列(上海)场站,完善国际货运枢纽布局。加快小洋山北作业区建设、推进罗泾港区转型、实施传统码头自动化改造,进一步提升上海港集装箱吞吐能力和作业效率。(市交通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

  (二)加大物流设施资源供给。加强综合枢纽、物流通道、高速路网服务区、港口码头等重点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在重点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货车换电站、充电桩等设施。支持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符合条件的划拨等多方式保障物流用地。研究盘活芦潮港中心站周边存量土地。推进南港二期滚装码头项目建设,确保2025年开港运营,支持通过集装箱、框架箱等载具创新新能源汽车运输方式,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输协调保障机制。(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增强交通物流网络联通能力

  (三)畅通铁路集疏运体系。结合沪通铁路二期建设项目,力争到2027年建成外高桥铁路集装箱货运站和进港作业线。推进沪乍杭铁路货线(含浦东铁路改造)前期工作。(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四)提升水运通航服务能力。加强长江口航道综合治理,推进长江口辅助航道建设,有序推进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实施,扎实推动北港航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大芦线东延伸航道及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推动苏申内港线中段、金汇港航道整治前期工作,启动大治河一线船闸、苏申外港线、杭平申线(上海段)航道能力提升项目前期研究。(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海事局)

  (五)完善道路货运网络。重构道路货运体系,形成外圈疏港,中圈产业,内圈配送的高速公路“货运三环”格局。进一步优化北部出省通道,加快推进沿江通道浦东段、G15嘉金段扩建工程、S16公路新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四、加快健全多式联运运营组织

  (六)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推动多式联运企业充分利用设备大规模更新契机,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根据长江五定、江海联运、内河业务、海铁联运、空铁联运发展态势,研究优化调整集疏运补贴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为多式联运发展提供针对性更强的金融产品。做好平台型多式联运企业的开票额度保障。加强跨区域协同监管,协调浙江海事监管部门,对接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经济带海事部门,协同优化监管标准。协调铁路部门提供稳定的铁路机班供给体系。(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上海金融监管局、民航华东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海事局)

  (七)健全区域多式联运服务与物流循环网络。优化江海联运服务,推广上海港单点挂靠作业模式。推动“联动接卸”监管模式覆盖具备监管条件的更多长三角港口。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服务,推进一次性船位报告,提供一体化船舶锚泊预约服务,实施重点船舶“直进直靠、直离直出”一程式交通组织。扩大海铁联运辐射范围,将条件成熟的散列优化为固定班列,推动未覆盖城市开行班列线路,提升专用空箱堆场的服务能级。发展空铁联运模式,通过选取典型线路、研究制定空铁联运方案,试运营上海空铁联运服务中心。鼓励支持港口、航运、铁路等企业在内陆布局建设网络化集装箱提还箱点,推动集装箱循环共用。(市交通委、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

  (八)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建立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省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会商制度,建立多式联运数据、服务和研究分中心,在临港打造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示范基地,推动相关功能在长三角率先开展试点应用。(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临港管委会)

  (九)提升国际运输水平与物流竞争能力。支持航空公司加大在沪运力投入,优化货运航线网络,拓展中转集拼、异地货站等功能。支持开展本市机场间航空货物驳运试点工作,探索机场与异地货站之间航空货物驳运工作模式。支持协调增加中欧班列(含中亚)开行频次及停靠站点。(市交通委、市商务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海关)

  (十)支持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发展。支持企业向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商发展,实现客户一站式下单、业务集成化处理、单证信息自动流转、货物信息全程追溯。(市交通委、市数据局、市商务委)

  (十一)培育现代道路货运企业。开展道路货运品牌创建行动,积极培育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促进物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中小物流企业重点在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领域培育特色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的现代道路货运企业。(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促进物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十二)加快推进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打造航运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生态,提升航运贸易数字化技术、数据、金融公共服务能级,解决各类信息系统平台的数据共享障碍问题。推动跨区域、跨行业的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港口、航空部门开放物流公共数据。推动集运MaaS平台迭代升级,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航运领域数字化服务平台之一。完善上海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空运通AviPort”,贯通上海航空货运信息全链路。(市数据局、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上海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

  (十三)提升智慧物流数字化应用与服务。推动航道智能检测养护和运行监管、船闸智能运行调度、船岸信息协同服务等应用场景建设。加快推动蕰藻浜东闸、叶榭塘船闸等内河船闸过闸网上办理。支持打造上海港生产智慧指挥中心,加快建设集装箱码头的数字孪生系统。(市交通委、市数据局、上海海事局)

  (十四)创新应用智能化设施设备。支持实施洋山港智能集卡商业化示范项目,实现稳定可靠安全的自动驾驶和规模化商业示范运营。科学统筹低空空域资源利用管理,有序发展快递企业等在无人机商业物流中的应用场景。鼓励加强航空货运全景感知、无人化领域的新技术研发和应用。(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

  六、提升物流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

  (十五)大力推广绿色化技术装备。推动机场桥载电源和地面辅助电源设施全覆盖。推进符合要求的船舶靠港期间岸电常态化使用。扩大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在重卡、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场景试点应用。支持开展甲醇等新燃料船舶试点。按需分阶段逐步建成品种多元、加注灵活、功能完善的新型燃料供应网络。(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

  七、完善配套保障体系

  (十六)强化物流专业人才培养。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加强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推进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拓展校外实习基地,支持院校与知名物流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或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市交通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七)建立本市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定期协调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物流工作要求,加强本市交通物流的组织领导。形成季度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共性难点问题,抓好本市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推进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季度、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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