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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为推动“双碳”战略落地,保障水上清洁能源加注安全,近日,江苏海事局出台《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两部《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生效,办法针对LNG(液化天然气)与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构建全流程、精细化监管体系,为水上绿色航运保驾护航。

  《管理办法》提出,江苏海事局辖区有关LNG、甲醇燃料加注单位、船舶需注意加强作业资质与人员管理。两类加注作业单位均需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应急设备并动态维护。运用智能监控系统,确保视频数据留存不少于3个月。LNG和甲醇加注船船员需按照规定取得有效的船员证书、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此外,LNG加注船船员和在南通沿海作业的甲醇加注船船员需按规定取得T11证书,船长、轮机长和轮机员还应取得T12证书。加注趸船作业人员则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与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且所有人员需定期更新专业知识。加注船、加注趸船船体、构造等应当符合国家法定检验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据《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作业全流程安全管控。时间方面,原则上加注作业均在白天进行;风力方面,江面风力超6级时,两类加注作业均需暂停。作业前,单位要提前24小时向海事部门报告作业信息,作业双方需评估风险、制定方案,填写对应的加注作业前安全检查并签字确认。作业中,双方需不间断值守,重点检查管路连接、系统压力等情况,严禁明火、无关人员进入等行为。作业后,填写对应的加注作业后检查表并签字确认,做好管路检查、记录留存。作业双方均需将LNG与甲醇加注单留存三年,作业前、后检查表留存一年。

  《管理办法》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保障与监督管理。加注作业单位需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习并保存记录。还应按照事件类型编制应变部署表,并在船上餐厅、会议室及作业现场张贴。如发生安全或者污染险情、事故要立即处置并报告海事部门。海事部门将通过现场检查、电子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单位及时处理,还会对近三年有事故、处罚等不良记录的单位实施信用分级管理,保障加注作业安全、高效开展。

  此外,两类加注作业均明确选址需远离通航密集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海事部门将持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守护水上清洁能源加注安全,助力航运绿色转型。

  全媒记者 孙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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