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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提升设施装备水平等7方面23项重点任务。到2030年,我国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率将达到85%,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现铁路进港100%覆盖,全国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净载重吨达到1900吨以上,长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本建成,内河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比进一步提升。

  《意见》提出,要提升航道网络畅通服务水平,强化港口综合运输枢纽功能,提升船舶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着力推动内河航道、港口、船舶更高水平协同。要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发展内河水运网络货运平台,强化水路客运管理,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着力打造全程物流经营人和综合运输服务商,优化市场运力结构,促进内河航运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大力发展水水中转,强化综合运输一体衔接,因地制宜发展船队运输,提高内河航运组织化水平。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趋势,《意见》明确了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打造绿色低碳港口、建设绿色美丽航道3方面重点任务,提出要结合不同场景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航运产业链,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

  近年来,智慧航道建设成效明显,智慧港口发展步伐加快,创新发展动能明显增强。《意见》提出推动设施装备智慧化、运营服务智慧化、行业管理智慧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动能,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意见》还就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港产城协同发展、促进交旅融合等作出部署,推动内河航运更好促进国内大循环,释放水运发展活力。

  《意见》明确,各级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协同,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予以资金支持和要素保障,共同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鼓励地方创新航道综合开发模式,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深化以电促航,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鼓励各地围绕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引领带动全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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