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简称《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该《条例》明确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实施海岸线分类保护与利用,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旨在推动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指出,要完善海洋交通运输网络和多式联运通道,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老旧港口升级改造,支持建设智慧港口,提升海洋交通运输能力。应当合理调整港口布局,推动港口资源整合优化,促进区域港口群协同发展。科学布局临港产业项目,大力发展临港经济,提升港口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支持广州、深圳等沿海港口城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同推进世界一流港口群建设。
要积极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加强低空飞行器在水上救援、搜寻搜救、医疗转运、海洋巡检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
提升航运交易、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法律服务、航运技术服务等航运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现代航运服务机构、建设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航运总部经济,推动建设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国际船舶锚地服务基地,加强国际中转港建设。
此外,《条例》还提出要推动海洋船舶工业智能化、绿色化、集成化发展,开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动力船舶示范应用,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核心配套设备制造能力,推进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优化升级,支持邮轮、游艇设计研发。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建设,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支持海上风电运维等产业发展。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鼓励海上风电向深远海拓展。
全媒记者 张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