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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从2024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带动作用强、提升潜力大的城市,试点工作拟分三批(2024—2026年)实施,建设期限为三年,2024年拟支持不超过20个城市。

  后续年度根据实施情况确定试点规模,并优先支持政策未覆盖省符合条件的城市。

  支持方向包括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五方面。要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引领加快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通知》显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直辖市4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2亿元左右。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

  全媒记者 魏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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