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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个客船安全航行自律约定正式签订

  3月13日,厦门市首个客船安全航行自律约定——《厦门港西部水域客船安全航行自律十条》(以下简称“自律约定”)正式签订,客船运营行业主体共同明确“五个原则、五个禁止”,标志着厦门西部水域客船运营行业从“被动监管”向“自我约束”迈出坚实一步。

  自律约定的出台,是厦门海事局大力探索“企业主责、海事引导、多方协同”水上安全融合治理新模式的初步成果。据了解,今年起,厦门海事局联合政、产、学、研多方力量,探索建立水上安全融合治理模式,通过风险隐患跨域共享、船舶本质安全共治、航运企业互查促优等工作机制,构建区域航运安全治理共同体。

  在水上安全融合治理新模式的牵引下,厦门海事局指导三家水上客运企业直抵一线,与资深船长开展现场研商,聚焦西部水域特别是鼓浪屿周边水域客运船舶多、班次密、航线交叉纵横、交通流复杂的特点,与港口、高校等领域专业力量会商研判,联合制定《厦门港西部水域客船安全航行自律十条》,以“五个原则、五个禁止”主动规范航行行为,优化通航秩序,落实预警叫应,携手为水上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全媒记者 王有哲 通讯员 陈晓颖 杜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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