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简称《意见》),其中提出,要完善便利人员流动配套机制,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
《意见》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强化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提出15项任务。
其中,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意见》提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便利通关、燃料加注结算等方面支持深圳盐田港加大探索力度。创新提升服务贸易,研究增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进一步扩展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区域。完善便利人员流动配套机制,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