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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举办临时仲裁规则新闻发布会

  12月2日下午,《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临时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临时仲裁规则》)新闻发布会在联合会本部举行。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下面简称联合会)会长孙建平,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陆家嘴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海东出席会议。

  活动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商务委员会、市司法局、上海海事法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陆家嘴管理局、市法学会指导,由联合会主办。会议由副会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执行理事汤黎明主持。

  孙建平会长在会上发布了《临时仲裁规则》。他指出,发布《临时仲裁规则》,是联合会积极落实《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推进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创新驱动业务升级发展,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应用的具体实践。联合会作为本市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枢纽型社会组织,拥有会员单位1634家,高度重视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未来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继续履行促进本市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助力上海对标国际临时仲裁制度,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施伟东副会长表示,推出和完善临时仲裁制度,对于提升上海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规则的发布,是联合会探索与国际通行争议解决机制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和法律服务模式的新起点。期待将临时仲裁制度推广至现代服务业领域乃至全国,为上海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周海东副局长表示,浦东新区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聚集了大量高能级航运主体,临时仲裁制度在助力上海全面建成国际航运中心、提升航运法治软环境,意义重大。希望联合会,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发展与国际接轨的涉外法律服务继续贡献力量。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陈乃蔚对《临时仲裁规则》进行了全面解读。他表示,《临时仲裁规则》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立足我国实际,具有示范意义。本《临时仲裁规则》共四章44条,充分借鉴国内外临时仲裁经验,内容涵盖了临时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包括适用范围、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的选择等内容,充分体现了临时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灵活高效的优势,为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为上海继续深化仲裁机制改革探索有益经验。

  《临时仲裁规则》作为首部综合性商会性质的临时仲裁规则,对临时仲裁全流程作出系统规定,重点突出调解、仲裁、诉讼之间的机制衔接与程序独立,力求以最简洁的程序规定保障临时仲裁顺畅高效进行,进一步推动仲裁制度的国际化、法治化发展,为服务保障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庭长胡仕浩,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张斌,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庭庭长张卓郁,联合会副秘书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及媒体记者代表等参加会议。

  (来源: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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