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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启跨部门“多证联办”新模式

  9月16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宁波海事局进一步深化“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服务,联合推出国内航行船舶证书跨部门“多证联办”服务,帮助航运企业实现船舶从购置到投入运营全部证书全流程联合办理。

  为进一步推动航运企业降本减负,营造更加优质的航运营商环境,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海事局回应航运企业“船舶‘不停航办证’”的呼声诉求,合力推进交通运输部门和海事部门所有船舶证书“联合办理”,实现从“分时序逐项办理、互为前置”向“同步容缺受理、多证协同办理”转变。

  据了解,以往航运企业办理船舶营运证时,必须提供所有权登记证书、检验证书等5份证书。而跨部门“多证联办”改革实施后,航运企业仅需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供一份海事政务服务申请材料收存单后,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即可实施“容缺受理”,办证时间大幅压缩,提交材料得到精减,办证效率显著提升。

  跨部门“多证联办”服务还实现了从“串联办理”向“并联办理”转变。国内航行船舶在申请办理相关证书时,交通运输、海事部门通过内部沟通,对互为前置、交叉审批的相关证书实施同步申请、同步审查,实现证书同步办理,有效破解了传统“分时序逐项办理”瓶颈。

  此外,“多证联办”服务实现了“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依托国家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浙江政务网2.0平台等渠道,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和宁波海事部门扩大了船舶证书“全程网办”范围,推行了船舶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实现了船舶数据共享。这样,航运企业不用再像以前“折返跑”跑断腿,而是通过网上办理实现“零次跑”,跑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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