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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将加强珠江河口综合治理与保护

《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技术评审工作现场 珠江委 摄

  中新网广州9月14日电 (记者 王坚)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14日发布消息称,该委已在广州组织开展《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技术评审工作。

  珠江委介绍,2010年国务院批准《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规划实施以来,对推进珠江河口综合治理、开发和管理,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珠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江河口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近年来,珠江河口及其上游的水情、工情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导致河口新老水问题相互交织。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国家战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珠江河口综合治理与保护,按照水利部部署,珠江委编制完成了《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

  珠江委副主任易越涛指出,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支撑国家战略实施。分析清楚珠江河口治理面临形势,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该规划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预估风险挑战。珠江河口存在局部区域河势不稳、实测最高潮位屡破历史极值、咸潮上溯加剧、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规划编制要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举措。

  此外,该规划还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考虑体系布局。规划编制要始终秉持整体性和系统性思维,整体保障和提升珠江河口综合功能,形成一套符合珠江河口实际、系统解决问题、综合效益明显的河口治理与保护体系。

  评审工作会议现场,还组织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和代表就规划成果进行详细讨论,一致认为规划对珠江河口治理与保护现状、面临的问题与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基本准确,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正确,规划范围、水平年合适,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基本符合实际,实施安排和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要求编制单位按照有关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规划,力争尽早上报水利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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