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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内河航运将迎来这么多利好!

  先立个“小目标”,2022年广东内河航运将会迎来这些变化

  全省基本形成干支衔接、江海联通的内河航道网络

  初步构建集约高效、功能协同的内河港口体系

  基本解决内河重要港区通达干线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

  力争智慧航道整体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内河航运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凸显

  服务区域经济及产业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系统谋划内河航运与综合交通、产业布局协调发展,补齐内河航运发展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我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经省推进水运与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总指挥部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推进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为保障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了近期6大方面16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地市政府主体责任。交通、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省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一起看看具体如何做。

  NO.1 编制内河航运发展相关规划

  结合产业发展要求和城市功能定位,深入研究航道、港口、铁路等货运体系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内河航运发展相关规划的引导作用。

  加强港口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国土空间、环境保护、水利等规划衔接,科学合理规划港口岸线和陆域资源,满足物流和临港工业发展要求。

  NO.2 加快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以千吨级航道为骨干,加快北江、东江等内河航道建设,进一步加密完善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积极推动旅游航道发展。2021至2022年,推进北江(乌石至三水河口)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和智慧航道项目等7个内河航道项目建设。

  二是加快内河港口码头建设。积极推进内河港口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港区和客运码头的建设。加快佛山高明高荷码头工程、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云浮港都骑通用码头二期工程等33个项目建设,新增货物年通过能力约3000万吨,其中集装箱约100万标准箱。

  三是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补齐内河港口疏港公路等级低的短板,重点解决内河码头通达干线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设佛山港、肇庆港等重要港区的13个疏港公路项目,实现重要港区疏港公路均达到二级公路标准。

  NO.3 积极推进内河港航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

  一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支持港航龙头企业以协议受让、合资建设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的港航资源整合,打造内河港航龙头企业和行业标杆。鼓励地市政府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地方港航企业。

  二是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加快东莞中外运石龙公铁水多式联运等具备铁水联运条件的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江海联运,加密“穿梭巴士”“华南快线”“西江驳船快线”等连接珠三角海港与内河港口的驳船航线,支持内河商品汽车滚装业务发展。

  三是提升内河水上客运水平。加大对全省客运港航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内河客运船舶升级改造,建立全省水上公共交通平台,推动水上客运与旅游、文化、城市的融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生活圈。

  四是加快内河老旧码头清理整顿工作。对环保、安全、防洪不达标的老旧码头有计划实施关停并转,积极推动现有老旧码头开展升级改造工作。

  NO.4 优化内河航运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航运业“放管服”工作。推广水路运输业务“容缺受理”和“承诺制”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加强船舶长期异地经营监管,打击国内水路运输“挂靠”经营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行为,规范内河航运市场秩序。

  二是打造内河水运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事前事中安全监管,持续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港口、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内河航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升级完善各级水路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对“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重点航道实施有效监控。

  三是推进船舶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持续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引导现有各类非标、低标船舶逐步退出航运市场,统一过闸船舶标准,提高内河运输效率。大力发展集装箱、罐装水泥等专业化运输船舶,推进西江航运干线集装箱班轮化运输。

  NO.5 大力推进智慧水运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航道建设。推动航道管理养护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为船舶提供高效过闸、水运信息等高质量服务。结合“数字政府”改革,推进港航政务服务系统迁移上云,助力内河航运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二是推进北江船闸运行统一管理。2021年年底前实现北江船闸联合调度系统正式投入运行,推进多级多线船闸联合调度管理“四个统一”(统一报到、统一调度、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管),推动航道与船闸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有效提升北江航道通行效率。

  NO.6 高质量推进水运绿色发展

  一是推广内河LNG等清洁能源应用。指导各有关地市将LNG加注站配套码头选址纳入港口规划,选择已规划的支持保障系统或危化品港口岸线进行建设。推进内河船舶清洁动力应用,引导新建船舶使用清洁动力,开展现有船舶清洁动力改造,加快内河航运燃料使用LNG步伐。

  二是全面推动内河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积极推进内河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全面推动内河船舶靠港使用岸电。2021年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达100%,2022年全省内河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达100%。

  三是进一步加强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在东江优先考虑使用LNG船舶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保障供水安全。全面推进船舶污染物码头接收设施建设,2021年内实现河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能力覆盖率达50%,2022年覆盖率达100%。加强船舶水污染物的信息化监管,推行全省船舶水污染物电子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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