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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同心圆 服务粤港澳 | 海事推动大湾区航运协调发展

  粤港澳海事交流与合作,由来已久。

  特别是2019年中央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后,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导和积极推动下,三地海事有效“硬联通”与“软联通”,在构建粤港澳海上安全命运共同体中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内地海事与港澳海事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自今天起,本报特推出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系列报道,分协同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四篇,全面回顾粤港澳海事“交流与合作”、服务大湾区发展的故事,敬请关注。

  协同 标准互认执法互助

  6月19日,从珠江口南沙新港装载1432吨货的广西籍货船“桂丰XX2”轮,顺利地靠泊香港码头。香港海事执法人员按照国际航行船舶标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开出了2个不合格项,但结果并未按照港口国监督检查的要求输入亚太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是将结果集中不定期向内地海事反馈,交由内地海事进行处理。

  同一天,香港籍船舶中远“圣保罗”号从香港驶出后,经香港海事部门的提示,特意换加了符合内地排放标准的燃油,靠泊广州港南沙港区集装箱码头,接受广州南沙海事处执法的监管。海事人员按照国内船舶标准,对该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也予以记录,待适当时机一并通报给港方海事。

  “按照惯例,双方都应按照国际船舶程序开展安检工作的。这是一个明显的不同!”广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方竹对记者表示,这是粤港澳长期合作推动、协同发展的成果之一。

  航运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作为“六区一线”重点水域,珠江口船舶流量最大。在粤港澳三地共享水域,“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律体系”,执行相同的国际海域公约,但各自法律、标准、工作流程不同。

  “近年来,通过签订粤港、粤澳海事合作协议,为粤港澳大湾区海事行政管理机构的协同合作开展了有益探索,为‘一国两制’事业发展作出交通海事贡献。”广东海事局局长陈毕伍表示。

  据介绍,在部海事局的领导和指导下,遵循粤港、粤澳海事合作框架,秉承优势互补和务实合作的原则,内地海事与港澳海事机构通过经常沟通,努力推动标准互认,执法互助;资源共享,检查结果互相通报、提醒,开创了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粤港、粤澳海事管理机构之间达成了包括高速客船应急搜救、游艇自由行实施、防油污应急计划、船舶交通服务数据共享、海事调查、人员交流培训等多项业务合作协议,初步形成了粤港、粤澳海事业务全面交流与合作的局面。尤其在海事调查合作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沟通,协作机制运行良好,进一步提高了粤港水域海事调查效率。

  在航保领域,也是如此。

  由于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与香港海事处在盐田港1号、2号、4号和6号灯浮交叉影响该水域航行安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主动对接香港海事处,本着互利共赢、保障通航安全的角度出发,第一时间顺利完成撤除任务,随后香港海事处重新投放浮标,做到浮标撤除和替换无缝对接,大大减少了因两地浮标的交接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的影响。

  合作 你来我往取长补短

  每年,粤港海事安全会议召开,就通航安全、PSC检查、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船舶规范、船员管理、航海保障等业务进行交流、磋商;

  每年,粤澳会晤一次,就水域管理、海事安全管理、工程施工等业务进行交流合作;

  每年,渔船检验管理合作定期会议召开一次,要么在内地,要么在香港或澳门举行,就渔船检验技术规范的衔接、港澳流动渔船委托检验、适航水域等内容进行沟通,以促进内地与港澳渔船检验标准统一;

  每年,粤澳两地海事、航道管理机构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商讨和对接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维护相关事宜……

  “致力于协同发展,三地海事部门人员互相借鉴,互相提高,共同维护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方竹表示。

  据介绍,内地海事人员常去香港交流学习交通管制、海事调查、安全检查等业务内容;而香港海事处则常派员观摩内地海事的安全检查、公司审核、船员培训等。以前,澳门地区水域面积很小,自从2015年中央划设澳门水域后,澳门海事及水务局与内地海事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定期会晤机制,加强了海事管理、应急处置、VTS等全方位合作、培训。

  内地海事也善于取长补短。在国际船舶登记方面,香港实行方便旗管理方式,具备手续简便、收费低、税收低等优点,使在港登记船舶吨位居全世界前五位。经过借鉴优化后,在广州南沙自由贸易港中推行,吸引了更多的国外船舶来“中国南沙”登记。

  记者了解到,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政府与港澳合作的机制框架下,并在部海事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广东海事局与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开展了全方位业务技术交流与合作。

  如根据2010年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海上救援协调中心达成的搜救合作安排,粤港澳三地利用各自搜救资源和力量,在相邻水域进行全天候搜救应急合作,并视需要采取联合搜救行动。

  2015年,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与香港海上救援部门签署《客船与搜救中心合作计划互认安排》,粤港澳三方海上搜救坚持“资源共享、就近快速、及时有效、互相帮助”,不断加强合作,确保第一时间调动三方搜救力量参与海上救援。

  三地按年度轮流承办海上联合搜救演习,以提升水上应急救援协同保障能力。2012、2015及2016年由广东承办演习,其余年份广东均派出搜救力量参与由港澳承办的联合演习。今年,计划近期在惠州举行粤港澳首次联合搜救演习。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调查处理合作机制已经形成,定期召开技术研讨会,并就船籍港船舶事故调查、交界水域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管理建议跟踪落实等进行深度合作。

  在航海保障领域,在部海事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与港澳同行就航标导助航服务、海道测量、海图出版发行等业务开展交流,不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对具体工作进行研讨和合作。

  共享 你中有我共享共用

  近期,随着疫情的趋缓,珠江口船舶又繁忙起来。

  “粤港澳实时交换分享VTS数据和船舶进出港计划,提前对船舶进行预警和管控,让水上交通组织总是很有序!”广东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蔡壮标高兴地告诉记者。

  据介绍,以前粤港澳三地的VTS数据并没有共享,珠江口形成了VTS系统全覆盖、多个中心共管的局面。这些VTS系统互不相通,一些很有价值的数据没有共享,很可能导致甚高频(VHF)信号覆盖重叠,甚至相互干扰的情况,很容易造成危险局面。粤港澳分属不同行政区域,船舶每航经一个区域时,必须向当地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动态,造成重复报告。

  通过粤港澳三地海事多次沟通、推动,2018 年《珠江口区域 VTS 数据共享合作计划》实施,珠江口 VTS 数据共享平台正式上线。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的多个系统共同运作,相互填补盲区,共同擦亮守护珠江口水上安全“眼睛”,为船舶创造了安全航行环境,也使港口水域资源及设施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

  此外,在部海事局的领导下,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之间还进行了更全面的合作,推动更多海事数据及其他资源的共享,共建共用共享水上应急力量,包括污染防治、防台风、应急救援、航海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为充分发挥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在海上搜救中的作用,解决香港搜救飞机在揭阳潮汕机场紧急降落、加油、转移获救人员及机组人员离机休息等相关问题,2014年4月10日,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协调下发了相关应急处置程序,目前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为迅速、有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7年12月19日,“深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室”在深圳海事局挂牌成立,工作室整合了内地和香港多领域的政府、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资源,在制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11月8日,深港海事共同创建的“深港海事调查创新工作室”揭牌,目前合作成果不断涌现。

  每到台风期间,内地与港澳按照相关合作规定,有效执行信息通报制度,确保了粤港澳大湾区大型船舶安全顺利离港避风;直属海事系统其他海事机构与港澳海事同行的业务交流合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我们将不断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机制,实现三地航运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互联互通,打造海事合作示范区,为大湾区航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表示。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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