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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24项举措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1月15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深圳市政府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部海事局发布关于发挥海事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6大类24项举措基本涵盖海事监管服务全领域,体现出海事部门举全系统之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作为。

  该意见以人民满意、改革创新、先行示范、服务湾区为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在深圳率先基本建成一流海事,助力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在深圳率先全面建成一流海事,助力深圳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彰显,海事治理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更加卓著,助力深圳成为全球标杆城市。

  据了解,意见包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管理政策和制度创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水上安全治理新格局、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构建一流设施装备体系、深化海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6方面主要任务,支持深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形成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建设民生幸福标杆、美丽中国典范和国家智慧城市标杆市。

  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介绍,部海事局党组结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发展需求和相关部署,认真总结既往做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挖掘制度政策空间,全面复制各地创新经验,经交通运输部党组批准后出台该意见。其间,部海事局共召开3次座谈会,向深圳港航企业、行业协会、船员服务机构及相关部门征集建议1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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