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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主题: 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地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厅

时间: 2018-08-24 10:00

简介: 8月24日(周五)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将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相关情况。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02:00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交通运输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主要向大家通报2017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的相关情况。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孙永红先生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并和我一起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公路局副局长孙永红先生介绍2017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的相关情况。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 孙永红】8-24 10:05:00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和舆情回应的有关要求,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收费公路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国收费公路发展实际情况,交通运输部从2014年起,已连续四年组织开展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工作。昨天,除海南、西藏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集中发布了本行政区的《2017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汇总整理了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信息,今天正式发布《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7年收费公路统计结果

(一)里程规模情况。

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37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477.35万公里的3.4%。其中,高速公路13.26万公里,一级公路2.07万公里,二级公路0.95万公里,独立桥梁隧道883公里,占比分别为81.0%、12.6%、5.8%和0.5%。

(二)建设投资构成。

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82343.9亿元,较上年末净增加6486.4亿元,增长8.6%。其中,累计资本金投入25614.2亿元,资本金比例31.1%;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56729.8亿元,债务性资金比例68.9%。

(三)债务情况。

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5284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8.8亿元,增长8.8%。其中,年末银行贷款余额45674.2亿元,年末其他债务余额7169.3亿元,占比分别为86.4%和13.6%。

(四)收入支出状况。

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比上年增加581.7亿元,增长12.8%;支出总额9156.7亿元,比上年增加465.0亿元,增长5.3%;通行费收支缺口4026.5亿元,比上年减少116.8亿元,下降2.8%。

2017年度支出总额中,偿还债务本金4952.8亿元,偿还债务利息2495.7亿元,养护支出533.9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153.7亿元,运营管理支出627.6亿元,税费支出359.9亿元,其他支出32.9亿元,占比分别为54.1%、27.3%、5.8%、1.7%、6.9%、3.9%和0.4%。

(五)通行费减免情况。

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821.7亿元,比上年增加132.5亿元,增长19.2%。其中,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339.8亿元,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291.2亿元,其他政策性减免190.7亿元,占比分别为41.3%、35.4%和23.2%。

二、2017年收费公路统计数据解读

(一)里程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里程比上年末净减少735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净增加8130公里,增长6.5%,主要为新通车高速公路项目带来的里程增加。高速公路里程占比由2016年末的72.8%上升到81.0%。

普通公路(一、二级公路合计)里程净减少15245公里,下降33.5%。其中,一级公路净减少2846公里,主要为广东省取消年票制一级公路收费;二级公路净减少12399公里,主要为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截至2017年末,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西、重庆等六省市已全部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福建、湖南、宁夏等省区仅剩个别收费普通公路项目。全国普通公路收费里程大幅下降,收费公路结构不断优化,为公众经济高效出行提供了更多可选择路线,有效降低了人民群众出行成本,助力物流业降本增效,社会效益显著。

(二)惠民措施力度持续加大。

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惠民措施力度,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全国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821.7亿元,比上年增加132.5亿元,增长19.2%,年通行费减免额占应收通行费总额的13.8%。

在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各地优化和实施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各项惠民措施的实施为降低物流业成本、实惠人民群众出行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债务规模继续扩大。

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新增项目中75%以上为高速公路项目。由于新增高速公路造价远高于到期及取消收费的一、二级公路,导致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和举借债务本金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比上年末净增6486.4亿元,增长8.6%,其中,举借银行贷款本金和其他债务本金净增4390.5亿元,增长了8.4%。

受高速公路里程增加和投资总额扩大的影响,收费公路债务余额持续上升,较上年末净增4288.8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净增4232.4亿元,一级公路净增272.4亿元,二级公路净减333.1亿元,独立桥梁隧道净增117.1亿元。

(四)收支缺口依然较大。

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为4026.5亿元,比上年减少116.8亿元,下降2.8%,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仍依然较大。

我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12:00

谢谢孙永红先生。关于2017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的相关信息,我们将马上通过我部官网、官微进行公开,大家可以自行查阅。为了便于让大家通俗易懂地对公报信息内容进行理解,我们制作了新媒体产品图解和H5,大家可以扫码下载,现在请大家观看动画。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16:00

现在进入答问环节,请提问时通报一下所在的媒体。

【央广记者提问】8-24 10:17:00

这两年公路的发展成就很大,我想问一个关于资金问题,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哪些,老百姓的通行费账是怎么算的?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 孙永红】8-24 10:19:00

谢谢您的提问,我国的公路建设资金中,应该说超过八成都是依靠举借债务和社会资本的投资,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8.23万亿元,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45万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11万亿元,举借银行贷款和其它债务本金5.67万亿元,以上这些资金中只有财政性资本金投入是不需要偿还的,其余的都是需要依靠通行费回收、偿还,并且支付利息。目前车辆通行费收入的用途,主要是偿还收费公路债务和社会资本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此外还需要用收费维持收费公路的正常养护管理,并缴纳相关的税费。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了9156.7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4952.8亿元,偿还债务利息2495.7亿元。

大家可以看前面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的额度,超过了总支出的80%。养护及改扩建工程支出687.7亿元,运营管理支出687.6亿元,税费及其它支出392.9亿元。把这些数字算起来之后,偿还债务本金和偿还利息金额占总支出的具体数字是81.4%。这些是整个收费公路所收的费用和用途。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8-24 10:21:00

7月31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引起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这也意味着网约车正式进入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请问对此如何评价?协同机制建立起来后,对交通运输新业态的监管将有哪些具体变化?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24:00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传统交通运输与互联网融合的行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先后诞生了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共享汽车)、定制客运、车货匹配等多种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这些新业态都呈现跨领域、跨部门特点,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单靠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难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并实现有效监管。为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加强协作,创新监管方式,先后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共享汽车)等行业领域制定出台了多个规章政策,已经初步形成了多部门联合监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为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规范稳定发展,日前,经国务院同意,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目的就是要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提高行业新业态的治理和行业应急处置能力,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更好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汇聚合力,加快形成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工作合力。我们将直面矛盾,加快解决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我们还将强化落实,加快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8-24 10:25:00

今年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目前这项任务的状况怎么样?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 孙永红】8-24 10:28:00

谢谢您的提问,收费公路政策是促进我们国家公路交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2004年颁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规范收费公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广大公路使用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们国家改革事业,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收费公路政策亟待改革完善。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近些年来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地区和单位,深入研究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和完善工作。在继续利用收费公路政策,加快推进高等级公路建设的同时,指导各地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集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全面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因地制宜探索和落实货车通行费优惠,大力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积极探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不断的优化收费公路的管理,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桥费用”任务之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李小鹏部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以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为切入点,以深化收费公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立降低公路收费长效机制为目标,统筹谋划,深入研究,积极推动各项相关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意见,下一步结合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修订进程,力争尽快出台实施。

此外专项工作组还成立了若干个工作小组,就其他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已经形成了初步的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细化这些方案,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中国交通报记者提问】8-24 10:29:00

2016年7月底,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约车新政,至今已有两年,请问两年来各地政策落地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如何更好发挥网约车对城市交通发展的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32:00

2016年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发布后,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两个文件的总体思路和制度框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资源禀赋、城市交通状况等实际,通过充分论证,吸纳社会各方意见,并经过法定程序,因城施策,制定落地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改革政策落地实施,改革总体上有序推进、进展顺利,目前已经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截至目前,在省级层面,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指导意见;在城市层面,有214个城市已经发布实施细则,53个城市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中,34个已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已有8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各地累计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万多本、车辆运输证20万多本。

近期,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会,总结当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交流各地工作经验,系统梳理了存在问题,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改革政策落地实施情况、推进巡游车转型升级、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报告预计于近期向社会公布,这也将是两年来对改革整体情况和效果的权威评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地方的调研和指导,扎实推进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坚守安全和服务的底线,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加强政府监管,统筹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业态规范治理,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推动网约车创新发展、规范发展,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通过改革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8-24 10:33:00

近期,许多城市对网约车执法力度逐渐加大。我们关注到有司机质疑执法部门仅对运营司机和车辆进行处罚,平台如果不给这些不符合资质的车辆派单,也不会产生非法营运,为什么不从根本上对平台进行处罚?请问交通运输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36:00

我们关注到最近多地对网约车加大执法力度的报道,按照国家层面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各地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都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申请企业、车辆、驾驶员有关许可,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和人员取得合法资质,确保线上注册车辆、人员和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一致。在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部分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未获得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弊端。目前,网约车市场规模数量相对稳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保证安全、提高服务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各地也都在加速合规化的进程,进一步强化监管。政府监管的主要依据是两个文件,都是交通运输部牵头,几个部门联合印发。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拒不改正的,可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目前,各地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通过线上抽检、线下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的车辆和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市场秩序正逐步规范。

此外,我部也正会同发改等部门,研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此前已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澎湃新闻记者提问】8-24 10:37:00

“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日前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任务分工,请问交通运输领域将如何进一步持续深化这项工作,有哪些具体措施?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40:00

交通运输部始终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直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每一个年度的重点工作认真部署、贯彻落实,特别是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们对照国务院《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任务工作方案》,现在正在全面抓好落实,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面我就四个方面工作做简要介绍:

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继续跟进、落实交通运输部本级和部直属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工作,推进已报送国审办拟取消5大项2小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工作。

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方面,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相关工作,目前全国第一批实施“证照分离”的113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我部14项内容,拟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减少许可发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在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方面,交通运输部坚决落实“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在公路投资项目立项审查或审批、水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等六个方面试行交通建设项目部内审批时间压缩一半,确保相关审批工作科学有序、优质高效。

在注重加强信用监管方面,充分发挥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总枢纽”作用,有效整合行业内信用信息资源,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信用交通”网站建设,推动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加强行业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工作,发布一批行业红黑名单。全面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

此外,我们还将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服务收费、积极降低物流企业成本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一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央视记者提问】8-24 10:41:00

今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提出进一步加强实体经济的物流成本措施,其中提到高速公路跨省收费的措施,想问一下目前的进展,谢谢。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 孙永红】8-24 10:43:00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国务院常务会做出了“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之后,交通运输部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深化收费公路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的工作范畴,统筹联合推进。应该说我们国家的收费管理体制和我们整个建设体制一样,一直是实行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就会打破原来以省为单位的收费体制。看似简单,实际上涉及到技术攻关、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和制度的修订和重构,工作量非常大。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积极的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调研和论证,目前部级层面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总体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正在组织开展技术测试和验证,并且同步研究取消省界收费站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

下一步我们将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适时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相关方案,逐步在全国推广。

【道路运输杂志记者提问】8-24 10:44:00

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去年实现全国联网,目前的情况还存在什么问题?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 孙永红】8-24 10:47:00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去年9月30日上线联网运行以来,应该说系统运行正常,成效十分明显,这有一组数据我给大家通报一下。截止到8月8日,已经注册在系统上的大件运输企业3854家,办结许可5230件,正在处理363件。今年第二季度全国Ⅱ类和Ⅲ类大件起运省平均办结时间分别为2.4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沿线省平均时间为1.4个工作日和1.6个工作日。这些时间比大件运输许可的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平均节省了80-90%的时间。联网运行以来,为规范各省大件运输许可工作,交通运输部采取了很多措施,并且下发了系列文件,一是全面清理规范大件运输涉企收费,全面停止收取验算费、检测费和未发生实际路损的赔补偿费,按照基本费率标准收取合法大件运输车辆的通行费。二是不断提升用户的体验。2018年1月底实现了系统和交通运输部官网连接,便于公众搜索查询;4月初在系统上增加了手机微信的注册功能,方便企业快速注册;5月份组织开发了微信版的系统,对申请人提供移动式不见面的许可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办法》,目前这个办法正在第三次征求各地的意见,修改完善之后将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印发实施。四是加强明察暗访,先后组织开展了五次暗访活动,将“黄牛”、“车托”等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省份,要求限行。通过共同努力网上并联许可实现了“四个省”。

一是省力。大件运输企业可以全程网上注册申报,不用再到窗口面对面办理,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百姓不跑腿。

二是省时。由联网前线下逐省分别申报,转变为联网后线上一次集中申报,节约了大量的时间。

三是省钱。节约了人力和时间,直接降低了大件运输企业人员和车辆等费用,同时由于不再支付验算费、检测费和未发生实际路损的赔补偿费,高速公路按照基本费率收费,大件运输企业只用支付原先1/2到1/5的通行费用。

四是省心。通过快捷方式取得了合法证件,不再担心路上被查,大件运输企业安全感和获得感大大增强。

但是这项工作和国务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宣传和推广力度不够,企业注册率不高,各地许可所用的时间长短也不一致,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实化、细化有关措施,加强有关培训,深入清理涉企收费,规范许可流程,提高许可效率,进一步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8-24 10:48:00

我们了解到,8月初,在李小鹏部长率团访问巴拿马期间,中巴双方草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巴拿马共和国海事局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能否介绍一下备忘录的有关内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8-24 10:52:00

巴拿马是传统海运大国,其旗下注册拥有的商船船队(总吨位)规模居世界首位。中巴两国也同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2017年11月,中巴双方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拿马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简称《中巴海运协定》),同意进一步加强在海运和海事领域的深度合作,并达成了签署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意向。此后,经过几个月的密切沟通与磋商,双方就备忘录文本达成一致。

8月初,李小鹏部长率团访问巴拿马,巴雷拉总统与李小鹏部长一行举行了会谈。中巴双方草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巴拿马共和国海事局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本备忘录是落实《中巴海运协定》的具体行动,旨在推动双方在海上事务的互利务实合作,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共同着手构建海事合作框架,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在港口国监督领域,互通港口国监督的信息,加强港口国事务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港口国监督检查人员经验交流机制;在海上环境保护领域,深化防止船舶油类、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及防备与应急和船舶压载水管理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和便利双方之间的海上运输;在航海保障领域,促进航海保障能力建设,促进电子海图、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在海员培训和发证领域,加强海员管理政策的交流,建立海员证书核验的合作机制,促进海事教育和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双方海员素质;在海上事故调查领域,互通船舶事故信息并提供帮助,与事故调查部门开展合作,共享海上安全管理信息及海上事故调查知识,开展海上事故调查能力建设;在通航管理领域,开展船舶交通服务、通信、搜救等方面的合作;在船舶证书互认领域,推动互认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文书,同时还将开展其他领域合作。

根据《中巴海运协定》,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全面拓展在海运、海事、港口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巴互联互通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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