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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省合力制定珠江水运科学发展行动计划

  近日,由交通运输部和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政府共同制定的《珠江水运科学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印发。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0年,珠江水系国家高等级航道网络基本建成,高等级航道规划达标率达90%;江海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快发展,江海联运量年均增长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船舶硫氧化物排放分别降低6%、65%。

  《行动计划》提出六大发展任务。加快推进航道建设,进一步提升航道通过能力,加快开发重要支流航道,加大航道资源保护力度;拓展完善港口功能,促进区域港口协调发展,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西南三线出海通道及重要支流沿线港口建设;加快推进运力结构调整,推动水运健康发展,引导航运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水运绿色发展,推进生态航道和绿色港口建设,推动船舶节能减排和大宗货物陆转水绿色运输;加强水运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水上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创新水运管理机制,提升综合管理能力,结合珠江水运发展的主要特点,推进珠江水运管理机制创新,着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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