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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助力内河船舶防污攻坚战

  201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随即,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发布。

  众所周知,河湖污染来源复杂,水域治理也一直是个难题。据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难点主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水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行政区划的碎片性相矛盾,导致在水域治理过程中地区之间在流域治理上的不配合、不协调;同一地区内治水部门林立,导致在治水过程中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多部门共制管理的制度创新或许能从根本上解决河湖管理的难题。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污染防治是主要任务之一。国内相关部门表示,尽管当前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积极推进,但依然面临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航运企业缺乏水资源保护意识。二是船舶和船用设备的绿色化水平仍有待提高。三是内河船舶港口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四是船舶防污染管理手段落后。

  中国船级社(CCS)作为保障我国水上安全的船舶检验机构,在内河船舶防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CCS最新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防污染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提升和完善。同时,CCS出台了内河绿色船舶规范体系、LNG规范技术标准、太阳能、锂电池技术标准等。研究制定了《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另外,CCS在此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内河示范船技术评估和认定办法》;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和车船税减免政策的实施,CCS还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门组织下制定了支撑该政策执行的相关标准。接下来,CCS还将以国家全面建立河长制为契机,从多个方面继续加强内河船舶防污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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