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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120公里航道划入长江航道局管理

长江口120公里航道划入长江航道局管理

长江干线航道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5月6日,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向前迈出一大步。当天,长江航道局和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上海举行管理关系调整交接仪式,长江口120公里航道正式交由长江航道局管理。这标志着长江干线航道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交通运输部不久前作出了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和部署,明确要以“精简、效能、安全、畅通”为目标,以“政事企分开、责权利统一、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为原则,着力推进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长江航运生产力。

  此次,长江航道局和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签署交接协议,正式明确自当日起,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调整由长江航道局管理,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所辖长江干线浏河口至长江入海口航道(不含长江口北支水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纳入长江航道局事权管辖范围。交接后,长江航道局统一负责长江干线宜宾至长江口段(含长江口北支水道)航道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双方还交接人事和财务资产。

  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其前身为1998年成立的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十多年来,该局克难奋进,成功组织实施了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确保了长江口深水航道安全畅通,开启了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崭新篇章,有力地支持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在两局签署交接协议后说,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管理关系调整是长江干线航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调整长江干线航道管理关系,整合长江干线航道管理机构和资源,打通长江干线航道全线,实现对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运行、维护的统一管理,有利于长江航道系统更好地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利于通过改革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增强管理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真正把长江打造成“黄金水道”,充分发挥长江航道的基础性、服务性、先导性作用,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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