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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东营港区两个码头工程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2014年7月18日至19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在东营市组织召开了东营港东营港区3#、4#液体化工品泊位及南港池2×10000GT客滚泊位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东营港东营港区3#、4#液体化工品泊位及南港池2×10000GT客滚泊位工程同时于2013年4月核准立项,建设规模分别为2万吨级液化品泊位2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198万吨;10000GT客滚泊位2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车辆19.94万辆、旅客86.4万人次。两工程完成投资共计6.618亿元。

  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验收委员会听取了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质监单位关于项目实施及质量监督情况汇报,查看了工程现场,审阅了竣工资料,经认真评议,认为该工程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合格,项目竣工决算通过审计,项目试运行状况良好。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两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核定工程质量合格,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正式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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