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工信部印发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工信部网站3月4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推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加快提升我国船用设备配套能力和水平,支撑造船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印发《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将按照“分类施策、创新驱动、系统推进、军民融合、开放合作”原则逐步推进。

  行动计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建设造船强国的关键时期,也是船舶配套产业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尽快提升我国船用设备配套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航运和船舶制造的需求,支撑造船强国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船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体系,关键船用设备设计制造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掌握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型谱完善,拥有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产品。

  行动计划中,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开展质量品牌建设,大力推动示范应用,强化关键零部件基础能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企业等列为重要任务。

  行动计划中提到,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综合应用技术改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船舶信贷、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政策加大对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船用设备研制及示范应用项目;统筹船舶军民资源,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船舶配套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海外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

  附: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

  船舶配套产业是船舶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船舶工业综合竞争力。船舶配套产业涉及面广、产品种类多,其中船用设备价值量最大,占全船总成本的40%-60%,是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的核心。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成为世界造船大国,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产业体系不断完善,重点船用设备研制取得突破,产业规模大幅提升,本土船用设备装船能力不断提高。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主要船用设备基本立足国内,是造船强国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船舶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船用设备发展滞后问题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造船强国建设的主要瓶颈。突出表现在,船用设备产业链不完善,研发能力亟待全面加强,本土品牌产品竞争力薄弱,系统集成和打包供货能力不足,缺乏规模实力雄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企业。实现造船强国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提高船用设备研制与服务能力,全面突破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瓶颈。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建设造船强国的关键时期,也是船舶配套产业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尽快提升我国船用设备配套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航运和船舶制造的需求,支撑造船强国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世界造船强国的目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以推动船舶配套产业链和价值链双升级为主线,实施“五大工程”,做强优势产品,改善薄弱环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化船舶配套企业和系统集成供应商,全面提升我国船用设备核心发展能力,做大做强我国船舶配套产业。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期间我国船舶配套产业要按照“分类施策、创新驱动、系统推进、军民融合、开放合作”原则逐步推进。

  分类施策:船用设备各类产品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差异大,对于采用专利技术生产或技术水平低的产品,以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对已经实现产品研制,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产品,以产品系列化、提升质量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品牌价值为重点;对已突破关键技术,但装船率低的产品,以全面掌握设计制造技术、丰富产品型号、推动产品示范应用为重点,大幅提升我国本土化船用设备装船率。

  创新驱动: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引导船舶配套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加强原始创新,强化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创新体系,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创新和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促进重点船用设备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发展,加大满足国际新公约新规范新标准产品的创新力度。

  系统推进:全面掌握核心设备设计制造技术,提升产品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围绕核心设备逐步具备提供解决方案能力,实现系统集成、打包供货;推进整机产品与关重件协同发展,以整机产品带动关重件发展,使整机产品成为关重件研发应用的平台,从而带动产业链的完善和提升。

  军民融合:大力发展军民两用船用设备及技术,加强船舶配套领域军民资源共享,在研发、设计、制造、服务等方面全面推进军民融合,打造良性互动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促进高新技术军民双向转化、应用以及产业化,带动军、民船配套核心能力的同步提升。

  开放合作:加大“引进来”“走出去”的开放力度,通过合资合作、引进专利技术、并购专业化公司、实施创新等多种形式,提升船舶配套薄弱领域的研发制造能力。充分利用我国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发展成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船舶配套产品。加强重点船用设备研发和售后服务领域与国外企业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提高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在国际产业链条中的价值增值能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船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体系,关键船用设备设计制造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掌握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的核心技术,主要产品型谱完善,拥有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产品;龙头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实力的船用设备系统集成供应商;配套能力显著提升,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三大主流船型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0%以上,高技术船舶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60%以上,船用设备关键零部件本土配套率达到80%,成为世界主要船用设备制造大国。

  争取到2025年我国建成较为完善的船用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体系,船舶配套能力全面提升,本土化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达到85%以上,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大幅提升,成为世界主要船用设备制造强国。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针对目前基本依靠引进技术或技术水平低、创新能力弱的船用低速机、燃气轮机、喷水推进装置及油船货油区域相关设备,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开展重点产品典型样机研制,攻克一批对产品技术水平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掌握以绿色、智能、协同为特征的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满足市场需求的重大产品,大幅提升我国船舶配套产业的创新能力。

  (二)开展质量品牌建设

  针对具有较好发展基础,已实现研发制造,部分产品已实现批量装船的船用中高速机、电力推进系统、甲板机械等产品,重点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扩大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数字化集成化设计水平,开展设备轻量化、模块化、节能环保、智能化开发,完善产品系列;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和使用寿命,各项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加强关键技术与产品试验验证能力建设;提高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立覆盖产品全寿命周期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

  (三)大力推动示范应用

  瞄准已经突破关键技术和实现工程样机研制,但装船率低的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领域的产品,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重点围绕大功率吊舱式推进器、液货装卸产品及系统、安全环保舱室设备、主要基础通导设备、智能化航行管理相关设备等核心产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首台(套)推广和产业化示范应用,从满足内河、公务、沿海船舶需求入手,实现批量装配,形成一定示范效应后,逐步实现远洋船装船突破。

  (四)强化关键零部件基础能力

  全面推进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等产品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培育稳定的配套关键零部件合作企业,推动总装产品与关键零部件协同研发,形成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全寿命支持服务共同体;全面开展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技术的研究,提升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能力和水平。

  (五)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强企业

  重点支持一批实力领先的专业化船舶配套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巨人”企业,支持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动优势企业全面建设高效、规模化、绿色、智能制造体系,支持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船用设备研发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船舶配套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支持船用设备制造企业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

  (二)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综合应用技术改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船舶信贷、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政策加大对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船用设备研制及示范应用项目;统筹船舶军民资源,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船舶配套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海外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促进产需对接。鼓励船舶配套企业联合船东、船厂、船舶设计单位、高校、研究机构等建立产业创新联盟,开展产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和首台(套)示范应用;支持行业组织发布经技术机构认证符合装船要求的船舶配套产品目录,引导船东、船厂、船舶设计单位选用;鼓励航运企业、大型船厂参股、控股船舶配套企业,发挥大型骨干企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四) 完善全球服务网络。支持企业由制造型企业向设计+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加强海外服务网点的建设,鼓励国内配套企业组成联盟,共同开拓海外服务市场,以降低服务成本,实现互利共赢。围绕产品全寿命周期安全可靠运行保障和远程监控管理的需要,开发和建立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核心配套领域的数字化运营保障体系,形成全球化的服务能力。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