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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交办水函〔2018〕17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级社,部水科院、天科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管理标准体系,规范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我部组织起草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11月16日前书面反馈。联系人:部水运局 胡琳琳,电话:010-65292641,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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