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关于报送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航运公司:

  根据我部《关于在“十二五”期内继续实施中资方便旗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2011年第9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2015年3月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王常男,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shipping@mot.gov.cn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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