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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航运、港口、能源有关企业,水运科研、设计有关单位,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3〕625号)中关于开展LNG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水运行业LNG燃料的应用,促进水运行业节能减排,加快绿色水运建设步伐,根据《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经筛选,现公布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和承担单位按照试点示范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附件:水运行业应用LNG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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