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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和标准 实现交通运输业务板块事项全覆盖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并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简称《清单》)和《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第一版)》(简称《标准》),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提供更强有力的统筹指导。

  本次编制《清单》和《标准》涵盖公路、航道、港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铁路等各个业务板块,既包括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事项,也包括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监管的相关内容,实现事项全覆盖。《清单》和《标准》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分成30个监管主项、83个监管子项,实现“一张清单”全覆盖,确保行业应当履行的监管责任不留缝隙。

  《清单》和《标准》编制,有利于明晰全省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规范涉企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高效监管,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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