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沪苏两地海事部门签订《沪苏交界水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合作协议》

  9月27日,宝山、太仓两地海事部门在位于上海陈行水库的长江原水厂签订《沪苏交界水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应急资源有机整合,共同做好沪苏交界水域船舶污染事件的预警与应对,更好地保障长江水域环境清洁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上海市陈行水源地和太仓市长江浏河口水源地位于沪苏交界水域,两者都列入“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陈行水库是上海第一座民用水库,系上海四大水库之一,库容962.2万立方米,长江原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228万吨。根据《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船舶航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向水体排放生活垃圾、污水等可能污染水体的物质。近年来,宝山海事局查处了多起船舶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放海洋污染物的行为,此外水源地附近发生船舶污染事件可能对水源保护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据了解,此次联动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宝山、太仓两地海事部门建立应急联络机制、联合保障机制、联合处置机制、联合演练机制等。双方在应对水上船舶污染事件时,及时互通信息,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共同推动物资装备、专家队伍等应急资源的合作共享,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和现场救援能力。

  2023年是《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通过50周年,国际海事组织也将“MARPOL公约五十载——IMO承诺在继续”确定为2023年9月28日世界海事日的主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两地海事部门签署《沪苏交界水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推动沪苏两地海事融合发展,提升海事危险品及防污染监管合作深度,为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全媒记者 甘琛 通讯员 张艺迈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