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大江奔涌,数智扬帆。“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131”智慧长江建设为抓手,搭建航运信用管理体系,做优智能管理、综合保障、公共服务三大平台,建设统一开放的长江航运市场,培育数字孪生、AI赋能等智慧航运应用场景,持续激活行业发展新动能。
为系统梳理建设成效、凝聚行业共识、提振发展信心,本报开设《“131”智慧长江新图景》专栏。专栏将通过深度报道与一线动态消息相结合的方式,记录智慧航运生动实践,展现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崭新图景。
10月22日,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获悉,该局已完成四项核心信用管理制度修订,同步发布信用行为清单。新规围绕失信分级、信用修复、全链监管和正向激励作出多项调整,进一步将信用嵌入航运日常监管各环节。
此次修订明确了失信的“刻度”和“出路”。失信行为被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定不同的有效期,一般、严重失信行为有效期内对外公示。信用修复设置时间门槛:一般失信满3个月、严重失信满1年可按规定申请修复,提前终止有效期。调整信用分级规则,“红码”重新定义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得分为0分及以下”,并新增黄码转红码相关规定,惩戒有效期同步调整为3年。
监管逻辑同步升级。将失信告知范围由“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扩展至“失信主体名单”,新增合同履约、合规记录、知识产权等采集维度。新规明确,企业更名、船舶转让不重置信用档案,历史扣分、失信记录持续生效,实现全周期信用追踪。同时,对航运公司、船舶、船员的行为清单进行优化,增设兜底条款,将海事监管领域认定的行为全部纳入,避免同一行为在不同领域认定不一。
在约束之外,新规强化正向激励,重点向绿色与数字化倾斜。完成岸电改造、使用清洁能源、使用“长江新链号”、船舶及船员绿码占比达标等均可获得信用加分。守信典型还可配套过闸优先、洗舱费用减免、业务容缺办理等实际便利,让守信从“名誉”变为可感知的福利。
全媒记者 许愿 通讯员 王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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