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正式发布《深圳市支持海港口岸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2026—2028年)》(以下简称《措施》),聚焦优化服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持续推进海港口岸建设,创新口岸监管模式,推出14条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海港口岸枢纽功能,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助力口岸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
根据《措施》,深圳此次出台的14项工作举措覆盖多领域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将开展推动基础设施升级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创新口岸监管模式,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推动智慧口岸建设,提高口岸作业质效;深化口岸协同赋能,完善国际贸易服务;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赋能特色制造发展;强化协同联动发展,拓展服务辐射范围;支持集装箱业务发展,增强外贸服务能力;做强做大综保区业务,培育增长新引擎;开展邮轮业态创新,打造邮轮经济生态;深化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激活海洋旅游活力;规范管理口岸收费行为,推动企业合规化运营;打造“中国前海"船籍港,吸引国际船舶登记;推动绿色口岸建设,服务港航绿色发展;健全企业服务机制,强化精准保障力度。
在智慧口岸建设方面,深圳将积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技术,推广自动驾驶、无人集卡在海港口岸的应用,加强数据共享,推动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持续提升海港口岸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支持盐田港口岸东作业区一期码头、大铲湾口岸二期打造智慧海港口岸,实现海港口岸作业效率、安全管控能力和绿色低碳水平同步提升。
在口岸协同与物流模式创新上,深圳将推动“组合港”通关模式持续拓展,将沿海码头口岸服务延伸至内陆沿江码头,降低跨区域物流成本,提高水水中转比重。加快推进海铁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实现进出口集装箱“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结算、一箱到底”。推动国际中转集拼业态发展,优化国际中转集拼运作模式,允许开展出口拼箱、国际中转拆拼箱等多业态同场作业,提升国际中转业务竞争力。深化跨区域口岸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及沿海主要海港口岸的联动,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海港口岸集群,为海港企业开拓更大市场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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