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泰州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泰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长江泰州段水上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泰政办发〔2025〕14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健全水上应急体制机制、提升事前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应急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全面加强应急搜救队伍建设、提高科技信息支撑保障水平、提高医学救援和善后处理效能等六大方面15项举措,力争在3年内全面提升长江泰州段水上应急搜救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长江泰州段水上突发事件遇险人员伤亡、水域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泰州海事局副局长徐建介绍,《方案》提出要推动成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水上搜救中心,弥补机制方面的空白;针对涉污事件应急现状拓展应急资源,提出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和共享机制;针对客汽渡船群死群伤、水路危化品运输燃烧爆炸、船舶触碰桥梁垮塌、船舶试航发生重大事故、船舶污染环境等风险,提出应急关口前移、加强源头防范、重视日常演练、强化公司管理等要求。同时,根据沿江港区发展趋势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方案》提出在常泰长江大桥下游、靖江川心港等水域增设应急待命点;针对船舶污染水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突发性,提出在化工园区、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所在地统筹推进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建设;针对长江泰州段应急搜救装备不足现状,提出了公务船功能升级改造、应急减载过驳装备添置等要求,同时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单位对现有泰州港区老旧拖轮进行改造升级。
在全面加强应急搜救队伍建设方面,《方案》结合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就近就便参加救援原则,提出优化应急搜救力量调配机制;在提高科技信息支撑保障水平方面,《方案》提出推动气象水文预警信息深度共享、上争加密重点水域气象监测点建设。
“《方案》的出台,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水上应急治理新格局,为长江泰州段水上交通安全织密‘防护网’,助力守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为长江泰州段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石。”徐建表示,接下来,泰州海事局将以《方案》为行动纲领,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动,持续强化科技赋能、深化风险防控、优化应急响应机制,全力筑牢水上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