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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亿!海通发展售后回租4艘散货船

  5月1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出售船舶暨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告称,因业务发展需要,海通发展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大南京海运有限公司、大广州海运有限公司、大武汉海运有限公司、大深圳海运有限公司拟将四艘散货船出售给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并与其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

  这4艘船分别为76079载重吨“AM ANNABA”号(建于2013年)、76089载重吨“AM ZENICA”号(建于2014年)、81752载重吨“AM KRAKOW”号(建于2013年)以及81795载重吨“AM BUCHANAN”号(建于2013年)。交易金额共计59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31亿元)。

  在完成出售后,海通国际船务及其子公司将继续通过经营性租赁模式,从出租方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手中回租这4艘船。固定租金总额不超过719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23亿元),浮动租金与指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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