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家综合考虑各省份地区生产总值、常住人口、消费品保有量等因素后,下达甘肃省2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首批下达12亿元),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持续释放投资消费能力。
本次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已经明确补贴标准的包括: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船舶报废更新三类。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万元;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补贴8万元;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5万元。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政策:补贴范围为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更新和动力电池更换。补贴标准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对拆解的内河运输老旧船舶、新建燃油动力船舶、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分类型、船龄、动力类型实行差别化补贴,补贴额度差异较大,甘肃省符合条件的船舶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