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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现地方船检分支机构船舶“通检互认”

  为促进船检区域融合,进一步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推进上海市内地方船检“通检互认”便民服务新模式建设,3月27日,市港航中心印发了《关于在上海市地方船检分支机构实行“通检互认”工作的通知》(沪港航船检〔2024〕38号),率先实现了上海市内船检分支机构船舶“就近申请、就近检验”。

  上海实现地方船检分支机构船舶“通检互认”作为2024年市港航中心“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是加快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步。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推进方案》精神的基础上,市港航中心主动跨前一步,积极沟通市、区两级船检机构,大力推进市内地方船检“通检互认”高效便民举措,为广大船东畅通船舶检验渠道。船检登记机构为上海市地方船检的上海籍船舶,均可在上海市水域范围内直接就近向任一船检分支机构提出检验申请,真正打破了区域间检验壁垒,构建起全市地方船检分支机构“通检互认”新格局。

  下一步,市港航中心将坚持区域内船舶检验协调发展、相互赋能,进一步深化区域船检协同联动、通检互认,持续为船舶安全运营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强保障,用心、用力、用情为广大船企船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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