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新一轮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成功签署

  全国总工会、中国船东协会11月17日消息,11月10—16日,经过为期一周的研讨、磋商、沟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上海对《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的修订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新一轮集体协议。

  全国总工会表示,本年度船员集体协商的重点是改善船员在船通讯条件、优化船员工资计算方式、规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上船协议程序,更好提升船员在船生活品质、工作待遇,促进海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根据新修订集体协议,船员在船期间,船东向船员提供免费网络流量,使船员能够在船上通讯、娱乐、学习。同时,双方约定,船员使用船舶流量,必须遵守船东或船长制定的使用规范,按规定时段、时长和形式使用,不得因上网影响船舶正常工作、本人值班和休息。

  同时,为规范船上合同履行,双方协商制订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上船协议规范程序》,船东成立船上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在船东和船员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上船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效保障船员的就业权和知情权。程序客观记录双方诉求和事实情况,也有利于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双方同意,优化完善加班工资计薪标准,按新计薪标准,船员固定加班费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自2024年起,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平均汇率,制定和公布人民币最低基薪表。本轮签订的集体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

  此外,为确保签约船东能够切实履行集体协议规定,全国工会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已正式向船员开放。未来,船员可拨打12351反映集体协议履行方面的问题。船员投诉时,需准确提供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及派员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船舶名称、船旗及本人基本信息。

  中国船员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建立于2009年,至今已坚持开展14年,先后出台了中国船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伙食费标准、船员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等海上劳动标准,得到了行业认可和广泛应用。2022—2023年共有886艘船舶申请执行集体协议,在我国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推动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远海运“玫瑰轮”船长通话,“希望你们善用巴拿马运河,不断优化物流运输,为促进国家航运事业和全球贸易繁荣作出更大贡献。我很关心在外远航的船员们,希望大家工作生活顺利,高高兴兴起航、平平安安回家。祝愿大家一帆风顺。”

  此次集体协议签署是相关各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将关爱船员落到实处,保证船员在船生活品质确实得到进一步提升。

  (来源:中国船东协会、澎湃新闻)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