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政府辅助网站
海关总署牵头推进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取得明显阶段性工作成效

  8月31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刘红和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江苏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昕介绍海关总署牵头推进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工作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海关总署于今年4月召开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在12个省市17个口岸城市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委,聚焦地方发展诉求和广大企业关切,联合推出5方面19项改革创新举措。

  今年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各有关省市政府、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15个直属海关等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出台各具特色的配套措施。其中,江苏、广东、河北省以试点城市为引领,将专项行动拓展至全省范围同步部署实施。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明显的阶段性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推动口岸数字化转型。

  一是部委和地方同步发力,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总署持续拓展“单一窗口”基本功能,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各地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单一窗口”服务功能。二是着力加强“智慧口岸”建设和通关模式改革试点。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和“联动接卸”等改革措施,迈上规模水平。北京等地积极探索空港口岸进口货物机坪“直提”模式,并取得成功。三是大力支持重点城市口岸数字化转型试点。上海、浙江等地积极整合口岸资源,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无纸化放货,推进智慧化一站式口岸监管服务应用试点;广州扩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关服务平台应用,实现粤港企业共用“一张大表单”,今年1—7月实现提单申报6.4万票、货物5289万件。

  第二,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推进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海关监管模式创新。深圳等海关试点“保税+ERP”监管改革,将海关日常监管嵌入加工贸易货物“进、出、产、转、销、存”全流程,大幅提高监管效率。深圳海关实施进口冰鲜水产品“空中快线”,改进采样送检作业流程,进口冰鲜水产品数量、货值同比大幅增长。二是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支持海外仓建设与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发展。今年1—7月,天津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值达441.3亿元,同比增长15.1%;宁波首创跨境电商出口前置仓监管模式,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货值11.42亿元。北京、石家庄等地海关大力推行海外仓审核业务网上办理,保障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出得去”“退得回”。三是支持试点口岸建立进口药品“白名单”制度。上海、北京等地完善生物医药研发用药品“白名单”运行机制,优化简化药品通关手续,取得良好成效。

  第三,进一步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安全畅通水平,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

  一是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助力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上海协调推进区港一体化发展,将长江沿线和长三角沿海港口纳入“联动联卸”作业范围,每个标箱货物节约物流成本100—400元。重庆开行“沪渝直达快线”,实现转关与转港并联作业,水运转关手续办理时间缩短90%以上。无锡港实现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占比达79%以上。二是积极促进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班列发展。重庆率先采用铁路专用运输车进行整车运输,单次运量较传统集装箱提升1.5倍,可为企业降低约15%的成本。青岛发挥上合示范区作用,开通“中亚直通车”,通达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共建23个国家54个城市。三是推进港航物流类作业单证无纸化电子化。以天津港为例,完善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智慧监管系统,实施内外贸易船舶、货物同步作业,今年1—7月,天津东疆港区已累计开展内外贸船舶作业近1000艘次、131.4万标箱。

  第四,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为企业减负增效。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动态更新。同时,继续推进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由中央财政支付相关费用;各地积极引导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便于企业查询、比对和自主选择,通过共同努力,更好地为企业减负增效。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7月,宁波、上海、深圳等沿海口岸已经实现定向降低国际航行船舶引航(移泊)费用约1.5亿元。

  第五,进一步多措并举,提升广大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持续强化AEO企业培育和认证工作,拉长AEO企业享惠链条。二是提高RCEP证书签发效率,持续释放RCEP相关优惠政策红利,服务企业应享尽享自贸协定优惠政策。三是完善政府部门与商界沟通机制,共同推进企业“问题清零”,取得良好成效。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在深化“智慧口岸”建设中,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挥着重要作用,请问目前“单一窗口”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党晓红: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我们在深化“单一窗口”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服务功能。依托“单一窗口”建设液化天然气(LNG)线上返税服务系统,实现企业返税申请、海关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国库返税、返税核销等业务流程线上办理。将海关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等9项服务事项纳入“单一窗口”办理。

二是依托“单一窗口”平台,推进通关物流相关环节单证无纸化和交接便利。指导厦门、广州、深圳、海口、杭州等地,依托“单一窗口”为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在“澳车北上”“港车北上”等方面上线推广“免现场”备案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港澳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车辆北上手续。

三是深化“单一窗口”对外合作交流和跨境信息交换。今年签署了中伊(朗)“单一窗口”合作备忘录,落实我国与巴基斯坦、蒙古国、伊朗“单一窗口”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我国与新加坡、泰国、白俄罗斯等国“单一窗口”合作,推动中国—新加坡“一单两报”扩大企业试点范围。

同时,地方层面,各地不断丰富“单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务。比如,重庆建设“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在全国第一个上线人工智能制单功能系统,耗时降低80%以上,准确率达到99%,每单节省40元制单成本;首创在线收付汇结算功能,累计融资结算260亿元。广州依托“单一窗口”完善航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企业空运业务实现“一次录入、一单多报、一站获取”,数据传输速度提升30%。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国家与地方层面持续推进,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功能,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江苏是东部沿海外贸大省,也是全国口岸大省,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对江苏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请问江苏今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采取了哪些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

姜昕:谢谢您的提问。

如您所说,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和外贸大省,进出口规模连续20年、出口规模连续23年位居全国第二,2022年进出口额占全国的12.9%。江苏也是口岸大省,水运口岸数量位居全国第二,江苏省高度重视跨境贸易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特别是今年以来,江苏全面落实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南京、无锡两个试点城市引领,围绕优化通关流程、支持外贸保稳提质、推动智慧口岸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等重点工作,在全省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3年1—7月,全省口岸外贸吞吐量3.49亿吨,同比增长12.86%;外贸集装箱总量为651.31万标箱,同比增长8.77%。

一是跨境贸易合规时间持续压缩。今年以来,江苏全省办理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其中对信用好的一、二类出口企业已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江苏边检为长三角地区移泊的国际航行船舶免办出入港手续,累计缩短船舶在港时间1.04万小时。江苏海事实行“经其他查验单位签署的《船舶出口岸联系单》”告知承诺制,便利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相关做法获评2023年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

二是口岸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江苏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口岸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加快促进全省口岸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落实智慧口岸试点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单一窗口”标准版主要业务持续保持100%覆盖率,7大类功能落地推广,贯穿国际贸易全链条。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江苏地方特色功能,上线、推广29个应用项目,累计服务13万家企业,提供各类申报服务1.25亿单。

三是企业合规成本持续降低。今年1—7月,南京海关共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5.94万份,签证出口货值186.76亿元,江苏省企业享惠进口RCEP项下货值106.63亿元,享受关税优惠2.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18%和89.09%。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督促港口企业严格按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经营和收费,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新出台的减费降费政策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四是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立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进一步释放跨境电商新业态政策红利,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备案流程,推动备案信息全国联网,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省目前已有23个集团90家企业参加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无锡等地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专项服务行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请问企业对今年专项行动便利化举措反响怎么样?有哪些比较典型的案例?下一步在更好服务企业进出口方面,海关还有哪些考虑?

刘红:谢谢您的提问。我以深化“组合港”等区域物流一体化改革为例,来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在海关总署统一指导下,广东分署会同广东省内海关,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试点,海关通过加强与广州、蛇口、盐田港等大型港口集团合作,以这些重点港口为枢纽港,以货源充足的珠江各内河码头为支线港,将两者组合成为一个整体,将货物在不同港口间的转运视作港区间内部调拨,允许企业在支线港口直接办理海关查验、放行、交还箱等手续,支线港得以共享枢纽港作为国际大港的资源,形成“两港如一港”“一港多区”港口群格局。相关改革已成功列入《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内容。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吸引了更多珠江内河港口货物通过南沙、蛇口、盐田等枢纽港进出,既有利于相关港口增加国际班轮航线,提高枢纽港和支线港吞吐量,更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广州、深圳等港口作为集装箱枢纽港的地位。同时,改革还解决了枢纽港后方陆域面积较小、港区集装箱堆存区域紧缺、国际航行班轮受吃水等制约因素,有效便利相关货物在港口群间转运,促进港口资源互补,推动大湾区港口群实现一体化运作。

改革为企业带来了扎扎实实的红利。据企业反映,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模式通关流程精简,整体物流成本显著降低。货物在各码头间直接通过水路调拨,全程只需要“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可实现24小时运输不停歇,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近7000万元的报关与用箱成本,货物平均堆存期由改革前的5—7天缩短至2天以内。截至2023年7月,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已开通34条航线,“一港通”已开通19条航线。今年1—7月,“组合港”新增7条航线,“一港通”新增3条航线,合计有27万标箱货物通过相关模式运输。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已覆盖广东省内主要港口城市,享惠企业超过6000家,为企业节省物流等相关成本超过1.6亿元。

下一步,广东分署和省内海关将继续聚焦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推进“组合港”“一港通”改革试点,认真做好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不断拓宽改革覆盖范围,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压缩货物口岸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为推进大湾区港口群全方位互联互通做出更多贡献。

 

中新社记者:长三角一体化是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请问江苏口岸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姜昕:谢谢您的提问。

长三角口岸合作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江苏积极加强以上海口岸为重点的长三角区域口岸协作。

一是深化长三角一体化监管合作。优化和推进“联动接卸”监管模式,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水水联运中转业务,扩大“离港确认”范围。江苏与上海港口集团合作打造ICT(内陆集装箱中心)项目,通过构建“一站式+一键式”物流信息平台,与上海港实现同港运作。今年1—7月,上海港口集团在江苏的ICT项目共完成吞吐量17.3万标箱。

二是支持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江苏省共有45家企业近1100项商品参加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的扩大试点,试点涉及到生物医药、半导体、汽车制造等产业,货物涵盖电子、生物、医药、原材料等种类。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开展537票协同查验,监管货值约人民币3.7亿元。

三是实施沪苏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覆盖水域“一次性船位报告”。将好望角型船舶(又称CAPE型,长度250—300米,吨位15—20万吨的大型船舶)“一程式进出港”服务港口范围拓展到镇江、扬州、泰州等港区。江苏海事部门创新构建长三角海事监管服务一体化机制,协同沪浙海事部门共同推进海事监管、交通组织、信息数据、服务保障、信用管理、绿色发展等六个一体化,推动航运政策、产业、要素等联动发展。

 

凤凰卫视记者:广东是外贸大省,请问今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中,广东省有哪些特色做法和积极举措,目前取得什么成效?

刘红:谢谢您的提问。2019年以来,广东省积极参加海关总署等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年度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广东省口岸办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双牵头作用,持续优化广东口岸营商环境,采取一系列实招硬招,推动全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逐年提升。

为切实推进2023年专项行动,更好发挥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外贸大省和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的引领作用,广东分署联合省口岸办,共同研究制定6方面22项措施,提出具有广东特色内容措施10条,包括开展智慧口岸建设、加强通关模式改革、加快高级认证企业(AEO)培育、深化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空港中心发展等具体措施。广州、深圳、黄埔海关相继出台了各自的30条、15条、23条细化措施。同时,为着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成效,今年广东省首次将专项行动拓展至全省21个地市,实现全省一体化推进,带动贸易便利化水平整体提升。

2023年专项行动开展4个月来,广东省相关特色改革措施已陆续体现出效果。一是智慧口岸建设方面,海关与口岸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成功上线广州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广州白云机场空港相关主体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及物流作业环节单证无纸化,实现“通关+物流”全流程线上办理,每票货物平均节省纸质单据5份以上,预计每年可为企业降低通关物流成本1000万元以上,目前正在向省内具备条件的空港口岸复制推广。二是通关模式改革方面,海关不断深化“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开展口岸和属地海关协同监管试点,提升属地查检便利化水平。三是高级认证企业(AEO)培育方面,海关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培育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海关AEO企业77家,广东省继续保持全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第一大省地位。四是深化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方面,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继建成了粤港澳大湾区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澳车北上”和“港车北上”信息化系统,截至今年8月中旬,已为近3000余家粤港澳跨境运输企业、10万余辆粤港/粤澳两地牌跨境车辆、2.1万辆“澳车北上”和约8000辆“港车北上”政策下港澳单牌机动车提供了服务。目前,海关正与省口岸部门研究探索推进基于“单一窗口”的粤港澳大湾区“一单两报”功能,并已纳入海关总署“智慧海关”业务场景建设项目。

下一步,广东分署和广东省内海关将积极会同广东省口岸办等部门,继续深入推进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争取多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引领性改革;积极做好迎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国际贸易”指标评估准备,推动广东口岸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新华社记者:请问党副主任,今年以来,在清理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成效如何?

党晓红:谢谢您的提问。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推动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相关部委按照职责,协调推动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着力推动落实减并港口等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移泊)收费标准,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二是各地继续落实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动态更新,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积极发挥口岸协会、外贸协会、行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大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口岸收费环境。

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口岸收费督促检查巡查,加大外部监督与惩处力度,进一步优化改善口岸收费环境。

通过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巩固了为企业减负增效成果,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努力,让企业有更好的体验。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 沪ICP备: 沪B2-20050110-1     沪公网安备: 3102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