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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力整治港口污染“放大招”!今年一季度共计开展检查船舶3000余艘次

  4月28日,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共同开展上海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来到杨浦区上港物流一码头,依据职权分别对港口码头方是否有采取污水纳管,防止货物散落水体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有采取围挡、遮盖、密闭和其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是否配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设施,是否在防汛墙、堤防管理范围内存在违法实施涉河施工、侵害堤防等水工程设施,是否在港内存在违法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污水违规排放、是否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

  深入检查发现,码头存在散落物料未及时清理、现场作业涉嫌违法取水、砂石料装卸作业区的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且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违法行为,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立案处罚并督促企业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整改。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港口、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和露天仓库等场所应当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该码头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将面临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相关的违法取水、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护措施等违法行为,也将分别由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进行立案查处。

  同时,交通执法人员在华利船舶码头检查时发现,租赁该码头的伟风船务公司存在超靠泊等级接靠船舶的违法行为。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未按照码头泊位性质和功能接靠船舶或者超过码头靠泊等级接靠船舶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据悉,今年以来,上海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强化对辖区港口和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季度,共计开展检查船舶数量3000余艘次;持续加强港口环保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共计开展港口码头上户检查2000余次;同步大力开展船舶燃油合规整治工作,一季度共开展船用燃油抽检近600艘次。

  下一步,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联合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水务局执法总队等部门,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对标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新要求,加强巡查,落实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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