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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IPO成功计划募资购建2艘LNG船

  12月30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8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这意味着九丰能源冲击IPO终于成功了,将于上交所上市。九丰能源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67,736.30 万元,主要用于购建2艘LNG运输船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我国第五大LPG进口商,募资购建2艘LNG船

  九丰能源以经营液化石油气(LPG)起步,重点布局国家战略重点发展的清洁能源领域,目前经营产品包括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甲醇、二甲醚(DME)等,全面涵盖了国际清洁能源进口、码头仓储、加工生产、物流配送、终端销售等产业流程。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九丰能源已成长为产业结构关联化、产品结构多样化和技术创新同步化的大型清洁能源综合服务提供商。

  目前,九丰能源已在我国华南地区扎下稳固的根基,在华南地区拥有突出的行业地位。LPG方面,以2019年LPG进口量计算,公司是我国第五大LPG进口商,是华南地区第二大的LPG进口商。LNG方面,公司是华南地区LNG流通市场的重要供应商,享有稳定优质的国际气源采购渠道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九丰控股,实控人为张建国、蔡丽红夫妇,两人合计控制公司64.6%的表决权;蔡丽萍、蔡建斌(与实控人蔡丽红系兄弟姐妹关系)分别持股5.49%、1.37%。此外,蔡建斌还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2008年与蔡丽红合伙成立了九丰有限(系公司前身),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一职。成立十年后,九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目前该公司通过租赁LNG运输船进行LNG业务的货物运输。九丰能源及子公司共租赁LNG船4艘、LPG船1艘。4艘LNG船包括LNG Lerici、Saga Dawn、Mathane Shirley Elisabeth、Singpore Energy。出租方分别是LNG Shipping、SAGA LNG Shipping Pte Ltd、 Gaslog Partners Holdings LLC和SinokorMaritime。LPG船是从东莞市永祥船务有限公司手中租赁过来,船名为“茂跃”号。

  据招股书披露,九丰能源于2018年7月9日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建两艘79,800立方米LNG运输船项目合同,项目预计为3年。目前,九丰能源为新造的2艘LNG船支付了300万前期设计费,船厂方面已完成船舶的初步设计。

  公司表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及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巩固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业绩不稳定,竞争对手、供应商、大客户均为同一个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九丰能源营收分别为104.47亿元、114.94亿元、100.21亿元、38.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6亿元、1.51亿元、3.43亿元、3.3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1亿元、2.98亿元、3.30亿元、3.09亿元。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下降52.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7年同比下降19.72%。综合来看,九丰能源呈现着业绩不稳定的态势。

  针对2018年业绩下滑这一问题,九丰能源表示,系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一次性大额非经常性损失和2018年第四季度国际油价短期内的快速下降,导致公司LPG产品单位毛利和销售量下降所致。

  2020年前三季度,九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600,933.74万元,净利润63,905.64万元,同比增长124.14%;扣非净利润为56,468.09万元,同比增长134.79%。公司2020年预计营业收入935,819.92万元-938,919.92万元,同比下降6.31%-6.62%,公司2020年预计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疫情及国际能源价格下跌等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有所下降所致。

  2020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0,030.91万元-86,265.91万元,同比增长133.34%-151.52%,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上升主要系国际LNG市场指数下降至较低水平,使公司LNG整体采购成本下降明显,而由于LNG国内销售价格与国际采购价格走势存在一定脱勾下降幅度有限,故而公司LNG毛利率水平明显提升,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也明显提升;公司2020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5,339.28万元-81,574.28万元,同比增长128.32%-147.21%。

  资料显示,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4日,主要业务为油品、液化石油气及电子产品销售。与九丰能源属于竞争同行,从旧版招股书披露得知,新海能源一直是九丰能源前五大供应商之一,2016年,九丰能源向新海能源采购3.06亿元,2017年,九丰能源向新海能源采购4.42亿元。

  而从2018年开始,新海能源又跻身九丰能源五大客户之一,2017年-2020年上半年,九丰能源来自于新海能源的销售额分别为1.27亿元、5.66亿元、10.03亿元、3.86亿元。新海能源身兼三职,既是竞争对手,又是供应商,又是大客户。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需于2020年7月1日后向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及ENI完成大额长约采购。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及ENI的原长约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结合上述条款说明发行人延期采购是否构成严重违约,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存在大量需履行的长约采购情况下选择现货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就延期采购的协商结果,达成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发行人与ENI发生纠纷的原因、争议焦点,达成的新的长约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3)说明发行人是否需要就其与马来西亚石油公司及ENI的长约采购合同计提预计负债;(4)说明长期采购合同和“照付不议”采购模式对发行人未来经营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8年发行人期货交易出现大额非经常性损失。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报告期各年期货交易的资金规模、头寸、交易品种、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说明发行人认定其期货交易为套期保值交易的依据是否充分;(2)说明报告期各期套期保值交易是否能实现预定目标;2018年巨额期货交易亏损的产生原因;(3)说明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的内控制度及其有效性,期货交易的风控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能够有效防范持仓和资金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89%、7.92%、9.65%和13.87%。毛利率与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2020年上半年,在LPG与LNG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发行人毛利率有较大幅度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2020年上半年LPG供应商的主要变化及对LPG毛利的影响,是否涉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3)说明2020年LNG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大幅波动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危化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所必备的资质、许可或批准;(2)发行人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3)发行人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子公司九丰集团及盈安有限与广东省属国企广东广业共同出资设立东九能源,其中广东广业持有东九能源46.43%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期东九能源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比例情况;(2)报告期发行人及广东广业对东九能源是否有业务和资金方面的支持;(3)发行人与广东广业合作续期后,目标利润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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