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扬州海事局通过“智慧+信用”模式双轮驱动的方式,全面启动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行动。
利用智慧手段,扬州海事吹响专项行动“冲锋号”。扬州海事局在本次专项行动中,通过进出港报告系统、协同平台选船机制和北斗定位系统,迅速确定重点目标船舶,随后充分利用海巡艇、无人机、监控平台等智慧手段对目标船舶进行多维度核查。海事执法人员同步在码头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微查询功能和船员证件二维码识别功能,结合“海事慧眼”平台深入核查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情况。
强化信用管理,扬州海事系好船企码头“同心扣”。扬州海事在巩固前期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行动宣贯会成果的基础上,联系远扬集装箱码头及29家有关集装箱航运企业,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所属船舶签订信用承诺书并指导填写《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自查表》,落实到港集装箱船100%报告制。专项行动开展首日,扬州海事共收到13艘集装箱船舶配员自查表。
据悉,扬州海事将持续强化对到港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的检查力度,巩固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行动前期成果,继续推动活动开展,保障内河集装箱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