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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山东实施意见出台 2030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

  10月16日,山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山东将分三个阶段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到2030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到2040年全面建成交通强省,到2050年巩固提升交通强省建设成果。

  《意见》提出,到2030年,山东综合交通网络密度和通行能力居全国领先水平,打造“123”客运通达网,即: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内实现1小时通达、省内各地实现2小时通达、与全国主要城市实现3小时通达;建成“123”物流网,即:省内1天送达、国内2天送达、国际主要城市3天送达。

  其中,在航运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开拓“一带一路”陆海通道,积极推动渤海海峡跨海通道项目,充分发挥全省港口资源整合效能,优化提升客货运输结构,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世界一流国际中转港,到2030年,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60个。同时,加快港口和物流园区集疏运铁路、主干油气管道、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运和管道转移,拓展内陆“无水港”物流功能,积极布局建设内陆港,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高效融合,打造青岛、烟台邮轮始发港及日照、威海停靠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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