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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提升本市内河港口标准化建设水平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内河港口是本市集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内河港口环保和标准化建设水平,是深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内河港航向着更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和具体举措。近年来,内河港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上海城市高速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行业有转型提升的迫切需要。为切实贯彻交通强国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新时期行业生态环保要求,从根本上改变内河港口面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规范

  对照现行港口码头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和2021年新发布的《上海市内河港口标准化技术规范》(详见附件),从内河港口总平面布置、设施结构外观、港口涂装、码头附属设施、节能环保及光伏、岸电等新能源新技术应用,全面开展环保提升和标准化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原则。按照“全面评估、统筹设计、阶段实施,逐步提升”的原则,结合实际,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尽早实现本市内河港口码头全面规范提升。

  (二)适用范围。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内河港口,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对照标准化技术规范规定编制设计方案并实施配套建设。对既有内河港口,开展标准化示范样板建设,突出以点带面效果,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为后续全市推广积累经验。

  (三)计划安排。以区为单位开展内河标准化港口创建工作,争取在2021年底前,打造若干示范样板。后续根据示范评估效果,力争在三年内完成全市内河港口企业标准化整体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内河港口企业须进一步强化对港口环保和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企业自身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行业管理单位提出的有关整改要求,达成符合港口环保提升和规范化建设所需的各方面条件。

  (二)行业管理强化尽责履职。市、区两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好督导和属地监管职责,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及时传达宣贯内河港口环保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及精神,切实加强对港口码头企业生态环保要求的宣贯、培训、指导和帮扶。通过强化上级督导和横向交流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水平的提升。

  (三)尽快施行配套政策措施。市、区两级行业管理部门应早研究、早部署,制定港口标准化提升的政策支持及质量信誉考核等措施。对标准化提升后质量信誉较好的港口企业,在港口岸线、经营许可审批等证照办理方面给予便利。同时探索建立港口码头的长效维护保养机制,推动本市港口码头走向设施齐全,环保提升,安全绿色的良性发展轨道。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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