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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日前,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印发《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并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细则》作为全国首个市级层面贯彻落实相关规范规章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连云港市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领域又迈出了创新性的一步。

  《实施细则》的制定基于健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体系的迫切需要、明晰交通主管部门职能及维护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和寻找提升维护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的有效途径。首先,2024年实施的《连云港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作为地方规范性文件,确立了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基本框架和原则性要求,但仍需健全与之配套、层级清晰、覆盖全面的制度体系,将《管理办法》确立的原则性制度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的具体工作规范,构建维护管理完整性制度链条。其次,《部19号令》和《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与维护主体的总体责任,但仍需解决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职责交叉或模糊地带,以及进一步细化明确维护主体维护范围与工作要求。与此同时,港口基础设施数量持续增长、老旧设施占比相对较高,需要进一步明确设施维护的具体工作流程,为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基于以上需求,连云港市制定了与《管理办法》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维护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港口基础设施维护主体责任,保障港口基础设施功能发挥和港口作业安全。

  在现有规范规章的基础上,《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设施范围、职责分工、监督检查等内容以及要求,从而有效指导和服务维护单位开展维护工作,形成政策与技术相互衔接、协同推进的管理格局。提供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工作自查表、企业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模板等,帮助企业通过标准化的制度模板提升工作标准,有效弥补企业在维护工作中的短板,促使港口企业更加清晰工作重点和方向,推动建立健全内部维护管理体系,提高设施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此外,《实施细则》还进一步明确各机构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使维护主体责任更加清晰,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考虑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的实际情况,使维护责任体系更具地方特色,提升了维护工作的可操作性。通过构建“企业自查+管理部门检查”的双轨监督机制,创新性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为管理部门实施差异化、靶向化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与执法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形成有效补充。

  下一步,连云港市将积极推动《实施细则》的宣贯和培训工作,结合连云港实际,始终保持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方面的前沿性,打造全国首个“制度+标准+平台”相结合的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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