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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支持航运企业做大做强

  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提供有效保障,近日,舟山市出台《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助力做大全市航运企业、江海联运市场,推动国际海事服务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围绕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做大江海联运市场、支持国际海事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要素保障等四方面,实施细则在继续做好龙头及特色航运企业奖励、大型化及专业化船舶吨补和造船奖励、物流平台企业吨补奖励、保税船燃加注产业专项奖励、海事服务产业平台专项奖励等工作的基础上,新增规上多式联运营收规模增速奖励、国际冷冻集装箱稳定航线奖励和绿色船燃加注奖励。

  根据实施细则上新增的三项奖励规定,当经过备案的水路运输代理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且增速达到10%的,可给予50万元奖励,营收再增加1000万元及以上的,再叠加50万元奖励;原则上,代理国际冷冻集装箱运输的企业(平台)航线稳定运营且年度运输量在40个航次以上的,最高可奖励600万元;直达运输航线运输量奖励由50万吨调整为30万吨。

  据测算,2025年舟山将新增运力80万吨以上,总运力可达980万吨,海事服务总产出预计突破750亿元,江海直达运力将突破32万吨,直达运输量可达500万吨。“实施细则落实后,将加速‘专精特新’航运企业成长,加快航运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大型散货、油、化专业化船队发展。”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还有助于补齐舟山海事服务产业在综合成本、集聚效应、服务能级等方面存在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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